5 月 27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被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被要求立即停止 “ 抄袭搬运 ”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还要向原告新浪微博赔偿经济损失 2000 万元及合理开支 115.7 万元。
有媒体梳理了一下判决书的内容,除了要赔偿2100多万外,字节跳动还被判罚需在头条网首页及其微博官方账号 “ 今日头条 ” 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对新浪微博的影响。
细心的网友发现,判决书最近才披露,但两者的纠纷最早要追溯到2017年8月。这起案件跨度的4年间,字节跳动旗下的今日头条如今已经成为内容领域的佼佼者,新浪微博却已不复当年之勇。但官司背后代表的“正义”,跟时间的跨度的长短,并无直接联系。
当年8月10日,微博官方发布一则公告,称今日头条直接从微博抓取包括自媒体账号内容在内的行为,微博毫不知情且并未授权。之后,新浪微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今日头条“偷”了平台的内容。
微博认为,字节公司的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公众误认为今日头条为涉案内容的首发平台、源发平台,从而大大增加今日头条对用户的吸引力,不正当增加其竞争优势;这一点对明星、大 V 的粉丝用户产生的影响相当明显,让用户误认为新浪微博与今日头条存在授权等合作关系,给微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字节跳动当时也回应称,用户已出具授权书,授权字节公司在今日头条上同步其发布在新浪微博上的内容,所以字节公司的内容同步行为具有权利依据。
不过,字节跳动的回应还是站不住脚。有网友梳理发现,比如在明星的授权方面,字节公司出具的包括吴奇隆、黄晓明、杨紫等在内的68位用户的所谓“授权”,存在各种瑕疵,无法证明其获得了授权。
比较打脸的是,明星本人在这方面也不认可字节跳动,还跟它对簿公堂。2020年11月,WUYIFAN(吴亦凡)就曾将林锦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上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原因就是涉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四年时间过去了,微博早已没有2017年的影响力,今日头条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资讯平台,现在也鲜少再看到把微博内容“移植”到今日头条的行为。
但是,法律前面人人平等。只有大家都守法守规,互联网的生态环境才能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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