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窃盗者,说贫穷苦楚报。”窃盗就是不与取,凡是属于他人的物品,没有得到他人的允许,而自取成为己有,就是犯了偷盗罪。《大智度论》中说:“不与取者,知他物生盗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属我,是名盗。”就是说,对于有属物,你生了盗心、用了盗法,东西离开本处属于你了,盗戒就已经成立了。盗物之罪,命终之后,堕入三恶道受无量苦,业报受尽纵然得到人身也是贫穷下贱。
世间有句话,“贫贱夫妻百事哀”,贫穷给人的身心带来很多的痛苦。《灯指经》中说:“当知贫穷,比于地狱,贫穷苟生,与死无别。”在经中,还有数千言都是慨叹贫穷苦楚的。贫穷的人总是感叹自己命苦,投错了胎,没有生到富贵人家,无论自己怎么样努力,仍是贫困潦倒,其实这是前世犯盗窃之罪造成的。有的人因为贫穷而去偷盗,那么又为自己的后世造下了恶因。
盗窃的形式有很多种,凡是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属于盗窃,不只是街上的小偷。比如现在偷税漏税、拿回扣、受贿、贪污都是属于偷盗。大家可能认为偷盗离自己比较远,和我们没有关系,其实不尽然,偷盗的现象在各行各业普遍存在。对普通的市民来说,上车不买票占小便宜,这些行为就是偷盗;职工迟到早退,但仍然领取完整的工资,这也是偷盗的一种,因为占了国家的便宜;商人卖假冒伪劣商品牟取暴利;工程的包工偷工减料;或者是挪用公款等等都属于偷盗。甚至于拿鬼神牲畜的物品都是偷盗,如祭祀的物品没经过同意就拿走了。可能有的人对这些偷盗的行为不以为然,认为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又何必大惊小怪呢,但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犯大罪的往往都是因为开始偷鸡摸狗,所以古人常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大家还是应该对照一下,及时的纠正,防微杜渐,既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祥和,也避免以后自己造下恶因。现在养成习惯了,目前虽没有能力去偷、去造大恶,一旦以后因缘成熟,养成的习气就会指引着你,这个种子就会起现行,引着你去造大恶,到那个时候后悔莫及。
摘自 宏圆法师《地藏菩萨本愿经》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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