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
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什么是“断卡”?
“断”的是什么卡?
它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敲黑板!敲黑板!
重点来了!
“断卡”行动与我们息息相关
稍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
近年来,非法开办买卖银行卡、手机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持续发生的重要根源。因此,“断卡”行动刻不容缓!
“断”的是什么卡?
包括手机卡、银行卡,还包括虚拟运行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对公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买卖银行卡的危害
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买卖银行卡或对公账户的相关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该规定意思是:5年内不能使用自助存取款、不能刷卡购物、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关联银行卡进行任何支付结算。
可能涉嫌犯罪:
买卖银行卡,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诈骗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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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速递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30日,犯罪嫌疑人魏某发明知其朋友郑某向其租用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违法犯罪,仍办理3套银行卡四件套,以每月每套1000元的价格出租给郑某。后该3套银行卡被用于实施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魏某发最终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2000元。
2020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叶某绪通过其微信好友找到了一条“收购个人银行卡”的“赚钱之路”,每张可以卖到1000元,他于是找到好友曾某鸿、王某鹏、王某滨,共向三人收到8套银行卡贩卖给他人从中获利。这四人在明知转卖他人的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铤而走险,最终被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专业队抓获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当有人向你高额收买银行卡、信用卡等相关物品时,要提高警惕,坚决不予售卖和借用!银行卡及身份证属于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证,有可能被收售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南安市公安局纵深推进“断卡”行动
坚持严厉打击、综合治理
2020年11月,经公安机关认定
按照相关规定
对402名买卖银行账户人员
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
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并公开曝光
这是也是继9月份
惩戒首批218名非法买卖手机卡人员以来
第二次公开曝光
切记!
不要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等
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等的行为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断卡行动,从你我做起
来源:泉州反诈中心、南安反诈
编辑:魏羽葳(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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