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层院长之家(ID:jicengyz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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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据兰州纪检监察网消息,近日甘肃省通报了6起群众身边“微腐败”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地方卫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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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卫补助案:
2名卫健组领导、8名卫生院院长被处罚
据“临夏州康乐县、和政县、积石山县8所乡镇卫生院套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问题”一案通报:
2019年至2020年3月,临夏州康乐县、和政县、积石山县所辖8所乡镇卫生院在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中,通过编造虚假化验单等方式,套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共计20.7万元,用于各自乡镇卫生院参加体检医务人员和村医绩效工资、购买试剂等支出。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红生对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疏于管理,时任基层指导科科长马国林抓落实和跟踪问效不实不细,致使出现乡镇卫生院套取资金问题。
2020年9月,刘红生、马国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康乐县、和政县、积石山县相关责任人,8所乡镇卫生院院长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从通报中不难看出,这又是一场因公卫补助引发的贪腐乱象,然而这场可称之为“大规模”的套取财政资金 ,却和我们印象中的腐败相去甚远。
近年来,卫生院掌权者利用职权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例如今年8月淮阳区白楼镇卫生院时任院长任某利用职务便利授人以财物,伪造虚假病例、虚假医嘱、虚假身份证等手续,从郸城县农合办骗取农合资金900余万元。
这些被套取的国家财政资金大多被“中饱私囊”。
但甘肃省通报的这起案例中,卫生院院长们套取的资金却是被用于“乡镇卫生院参加体检医务人员和村医绩效工资、购买试剂等支出”。
那么为下乡的卫生院人员和村医谋福利,他们做错了吗?
2
公卫补助“另类贪腐”的背后
首先毋庸置疑的是,卫生院掌舵者擅自挪用公卫经费的行为是违规的。
在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发〔2020〕9号 ),就公卫资金的监管作出明确指示:
“
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在确保国家基本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各地可合理提高保障标准,增加保障内容,增支部分由地方承担。
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可采取按比例预拨的方式,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拨付相应补助经费,严禁无故克扣。
”
但是从往年各地纪检通来看,基层卫生院挪用公卫资金给员工违规发放补贴的事件频频发生。这些被“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多用于基层人员的加班、值班、下乡随访补助。
实际上,当我们在指责这类基层“微腐败”发生的同时更多的应该是去反思,为什么卫生院院长要冒着被记过的风险为基层医生谋福利?
一位基层医生曾在交流时透露,“节假日下乡入户随访、入户签约、体检、宣传、健康教育……从来没体验过所谓事业单位的三倍、四倍工资,所谓的下乡补助,全年最多也就是不到2000。”
车马费,交通费,甚至一瓶水的钱都是自掏腰包。
国家年年布置的公卫任务,基本上都是由基层医生在承担,然而每年财政拨付的600多亿财政资金,下拨到基层工作者手上能否达到90%?当下基层公卫人的收入现状又是怎样的?
笔者从未看到过类似的相关统计数据,但是我们真实经历的现状是:乡村医生一年忙到头,表格一项不落,到手的公卫补助也就一万出头。而卫生院公卫岗的基层医生,收入远远低于临床岗,部分甚至收入不如乡村医生!
加班加点是义务,填表造册是本分,车马劳顿是自掏腰包,达不到指标就扣钱,这样的公卫工作,到底寒了谁的心?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所有公卫任务最后的执行者,都是这些风雨兼程,不分昼夜的基层公卫人。因此,解决这类基层“微腐败”,通报和警示显然是是远远不够的。规定能框住基层掌权者的行为,但是框不住他们的良心。
违规挪用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绝对是错误、不可取的,所以我们希望能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文件,切实保障基层公卫人的待遇,杜绝免费加班,义务劳动!
《黄煌经方基层医生读本【黄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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