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荆婚家律师团队出品
“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一次被广泛关注的家暴行为。
作者 | 张荆婚家律师团队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婚姻家事律师张荆接受中国环球电视网(CGTN)采访,对家庭暴力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男尊女卑是导致家暴频频发生的根源。
“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一次被广泛关注的家暴行为。
1960年11月25日,3位多米尼加女性——米拉贝尔三姐妹被杀害。为了纪念这一事件,1981年7月,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作为反暴力日。1993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1999年,联合国大会将11月25日定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请各国政府、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这一天举办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此问题的认识。
【张律观点】
张荆说,不是所有的暴力行为都是一时冲动,很多都是有准备的。林一的前夫给家中的窗户装上隔音效果更好的双层玻璃——当他把林一重重踩在脚下的时候,没有人能听见她的求救,而且实施暴力之前会没收她的手机,穿戴好衣服皮靴,以便打完就可以走,再者,家暴经常发生在深夜。
很多家暴受害者并不能果断地做出离婚的决定,甚至有些人希望张荆能劝说她们的丈夫停止暴力。
在张荆看来,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以及将女性和子女物化的观念。当这些施暴者发现,自己的男权虚荣心无法得到满足时,就会通过语言打压、身体暴力、经济控制和性暴力等方式来试图控制配偶。
2016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落地,首次提出家庭暴力的相关措施,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让公权力介入阻断家暴有法可依。
张荆强调,反家庭暴力法的施行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实施该法律后的三年内,全国法院系统每年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数据逐步增加,从2016年的687份上升至2019年的2004份,女性自我保护意识有所提高,面对家暴不再忍气吞声,也更了解遭遇家暴后的应对措施。
然而,由于缺乏细则和执行条例,全国各地的执法水平各不相同,部分警察也缺乏相关业务培训。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统计数据表明,在遭受家暴后选择报警的女性中,超过80%因被警察归为“家务事”而不了了之。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7年,近15%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原文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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