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大道,由西向东。高楼林立,鲜花簇拥!
在山城重庆,这是一条难得的笔直宽阔、朝向方正的城市大道。
假以时日,这条大道,必将是重庆北区价值高地的代名词之一。
这条大道,就是同茂大道。
除了越来越多的机关单位、现代化小区、文体设施之外,如果进展顺,一座气势磅礴、堪称地标的酒店建筑群, 将傲然屹立于这条地标大道之上。
然而在最近,这座在建的著名地标建筑,却传出了停工的消息。为一探究竟,房观君到现场进行了走访。
01
11月19日,房观君坐上了10号线。从10号线鹿山站3号口出来,透过出站口的玻璃顶棚,一眼就能看见龙江鹿山壹号那高大的身躯。
鹿山壹号位于同茂大道上,门口就是10号线鹿山站,属于正南其北的轨交楼盘。项目的名字,命名为鹿山壹号,还真有点占据C位、当仁不让的霸气和豪迈。
地铁站出来,就能看到项目的展场。这是展场的一道门,现已封闭。4盆绿植长势还不错,就是叶子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4盆绿植上方,还悬挂着项目的宣传:5.1米层高LOFT,酒店式物业服务,门户地标,地铁上盖。
项目展场的玻璃上张帖的关于项目区位优势的介绍。
展场玻璃上张帖的宣传说辞。那个被人捧上天的中央公园,在这张宣传海报上,有了新的高度:重庆的曼哈顿,同频世界的中央公园。旁边一张海报上的说辞是:全球顶尖物业顾问护航。
透过玻璃看到展场里的吧台,一点不像好久没有人打理的场景。随后,我从展场另一端看到,玻璃门里面,有工作人员的身影。
推开玻璃门,发现展场里面坐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正在耍手机。房观君询问这个工地好久停的工?展场好久开放?展场里的男子说,“我们这里没有对外销售”,“不知道”。
不论是从项目正面拍摄,还是从项目右侧那条坡道上拍摄,都能发现,项目几栋建筑的主体已基本完工,已进入到了建筑外立面施工的阶段。不过,项目偌大的工地上,只见施工的塔吊依旧耸立,却不见施工的工人,也听不见机器的轰鸣。
从工地大门的门缝看进去,工地里面停着几辆车。
工地大门旁边有一岗亭,岗亭里有一守门的大爷。房观君凑近岗亭,向大爷打听情况。对方说,工地是今年初停的工,具体停工的原因,他也不清楚。据他听说,明年,这个工程会恢复施工的,叫房观君明年再去看。
鹿山壹号门口的同茂大道,一头连着渝北两路老城,一头连着悦来,中段还从中央公园北区穿过,是重庆北区一条非常著名的城市大道。现如今,这条大道之上,已车水马龙,偶尔还见堵车。
鹿山壹号对面的香城雅郡小区,从阳台上凉晒情况来看,入住率还不低。同茂大道上的居住氛围,已日渐成熟。
02
该项目的现实情况,就在同茂大道上摆起的,肉眼可见。不过,这个项目到底出现了什么情况,外界也不得而知。于是,房观君根据公开的材料,对该项目及其开发商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梳理。
网上的资料显示,龙江鹿山壹号的开发商是重庆渝北华地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朝大酒店公司)。
爱企查的资料显示,王朝大酒店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3日,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酒店管理。
该公司有两个股东,黑龙江建工集团持股51%,认缴金额5100万元;云南华地新商业管理公司,持股49%,认缴金额4900万元。
同样是爱企查的信息显示,王朝大酒店公司,自身风险有64条,关联风险999+,变更提醒有8条;该企业还存在11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裁判文书,1份合同纠纷裁判文书,1份借款合同纠纷裁判文书。
此外,该企业还有4条股权出质信息,2条股权冻结信息,有41条开庭公告信息等。
王朝大酒店公司,共有41条开庭信息。案由主要有广告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以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2017年重庆一中院的一份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显示:
执行申请人是渝北区的90后女子刘某,被执行人是王朝大酒店公司等多家公司,执行标的金额为2326万元及利息。
执行中,法院扣划了被执行人王朝大酒店公司500万元银行存款,扣除案件受理费后,债主刘某受偿金额490余万元。
此外,该执行案件的“案外人”重庆拓友商贸公司和重庆商资科技公司,代案件的执行人向刘某支付了999.5万元。双方当事人对剩余债权债务达成了和解协议。
03
另外,网上公开的一份法律文书,则清晰的还原了龙江鹿山壹号项目涉及的合资开发房地产的纠纷始末。
2011年3月12日,渝北区两路组团F标准分区F39-2、F39-3地块出让。被两家企业联手以挂牌形式获得。这两家企业分别是重庆渝北华地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朝大酒店公司)、重庆市都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凯润公司)。该宗地计容建筑面积为102199平米,成交总价为45640万元,每平米的单价为4466元。
后来,面积为103.8亩的F39-2号地块,归都凯润公司,用于住宅和商业开发。而F39-3地块,归王朝大酒店公司,用于开发五星级酒店。
早在2015年,都凯润公司开发的天晋小区,便开盘了,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售完。王朝大酒店公司拥有的地块建的五星级酒店项目,至今未完工。
都凯润公司与王朝大酒店公司,曾经因为合作拿地开发产生利益纠葛,官司从中院一直到打到高院。
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项:
一项是王朝大酒店公司认为,都凯润公司拿到的地块,用于开发住宅及商业,利润空间巨大,而王朝大酒店公司分到的地块,用于开发酒店,不赚钱,很吃亏。因此,要都凯润公司适当给予补偿。
另一项焦点就是,都凯润公司延迟缴纳土地出让金,产生滞纳金,王朝大酒店公司代为支付了300多万元的滞纳金,要求都凯润公司偿还这笔钱及利息。
(都凯润公司开发的天晋小区的楼盘)
04
其实,王朝大酒店公司和都凯润公司,成立之初,都是云南华川集团公司间接股控的关联企业。我们来捋一捋这里面的关系:
云南华川集团公司,总部位于昆明高新区,主要从事地产开发,酒店旅游等行业。
华川公司在重庆成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名字叫重庆华地御豪控股集团。
这个集团,在2004年成立了重庆华川置业;在2010年,成立了王朝大酒店公司。
重庆华川置业, 在2011年又成立了都凯润房地产公司。
所以在2011年,王朝大酒店公司与都凯润公司能够走到一起,联合拿下了两路组团F标准分区F39-2、F39-3地块。都凯润公司占了大头,开发住宅及商业,而王朝大酒店公司,占了小头,开发星级酒店。
许多朋友看到这里可能就迷糊了,即然王朝大酒店公司与都凯润公司,都是华川集团间接持股的关联企业,肉烂了,还不是烂在一口大锅里,怎么会闹上了法庭?
2011年3月12日,王朝大酒店公司、都凯润公司与重庆国土房管局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当年3月16日,王朝大酒店公司与都凯润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协议约定了F39-2地块和F39-3地块的权属,以及权利和义务等。
大约过了一周时间,3月23日,都凯润的母公司重庆华川置业,与云南锡业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华川置业将其持有的都凯润100%股权转让给云南锡业房地产公司。
都凯润公司成立于2011年的2月24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也就是说,在重庆华川置业成立都凯润公司一个月之内,接连干了两票大业务,先是通过合作形式,拿到了一块可以开发住宅和商业的优质土地,然后又将股权全部转手,卖给了下家。至于都凯润100%股权转让给云南锡业房地产公司的金额,未查到相关信息。
(都凯润公司股权穿透图)
05
后来,王朝大酒店公司与都凯润公司合作拿地开发纠纷如何解决的关键,源于一份会议记录。在2018年,王朝大酒店公司,依据这份记录,将都凯润公司告上法院。
这份记录显示的会议时间是2011年3月20日,签名时间则为2011年3月21日。
根据记录及签名,当时参会的人员包括:云南华川集团董事长周某,王朝大酒店公司总经理沈某,都凯润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曾某等人。
会议记录显示,王朝大酒店公司总经理沈某称:
F39-3地块归王朝大酒店公司、F39-2地块归都凯润公司,王朝大酒店公司亏损太大,都凯润公司基于《项目投资协议》约定要对王朝大酒店公司进行补偿。
都凯润公司总经理曾某称:
经商量后提议每亩土地成本优惠的20万元返款全部归王朝大酒店公司享有,都凯润公司放弃该权利,同时都凯润公司提议再按F39-2地块的宗地面积以每亩80万元(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对王朝大酒店公司进行补偿。
另外,两家公司还在一份备忘录中载明:
王朝大酒店公司代都凯润公司缴纳了迟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398.32万元,都凯润公司尽快向王朝大酒店公司支付这笔钱,并付利息。
2018年12月3日,该案一审判决:
都凯润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王朝大酒店公司支付代缴的滞纳金323466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都凯润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王朝大酒店公司支付补偿款8304万元。
(网络图片 文图无关)
06
一审之后,都凯润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述。
都凯润公司认为,案涉的《会议记录》,是云南华川集团董事长周某,凭借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利用相关公司的关联关系作出,其在与云南锡业房地产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并未披露《会议记录》的相关内容,故该《会议记录》属于恶意串通损害都凯润公司利益的约定。
都凯润公司认为,《会议记录》形成时,云南华川集团公司正与云南锡业房地产公司商谈股权转让事宜,云南华川集团公司、重庆华川置业、王朝大酒店公司均知道都凯润公司的股权即将被转让的事实,曾某(时任都凯润公司负责人)擅自作出承诺的后果不应由都凯润公司承担,且补偿款根据《会议记录》有两种计算标准,二者差距5000余万元,要都凯润房公司支付巨额补偿款,明显不公。
二审中,双方也进行了激烈交锋,围绕那份“会议记录”上面的签名、鉴章、时间以及内容的真实性、关联性和有效性等,进行了激烈地辩论。该案涉案金额达8000多万元,非常巨大,法院也先后3次开庭,时间跨度长达8个月之久。
然后,最后却出现了大反转。
王朝大酒店公司原本要求都凯润公司补偿8304万元,这个主张,在一审判决中是获得支持的。但在二审期间,王朝大酒店公司,却突然撤回了这项诉讼请求,仅仅保留了要求都凯润公司支付其代交的300多万的滞纳金及利息。
(网络图片 文图无关)
2019年12月13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判决都凯润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王朝大酒店公司支付滞纳金323466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这个地标建筑暂停的原因,与王朝大酒店公司放弃了8000多万的补偿有关吗?明年开年之后,它能复工吗?相信时间会给出答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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