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清华美院的女生,11月17日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觉得自己屁股被摸了一下,然后她正好看到后面有一位身高不是很高的男生,觉得那男生一定就是摸她屁股的凶手。男生解释说自己没摸,但女生不信,坚持男生绝对摸了,性骚扰了自己,十分强硬地要求学弟出示学生证。
男生当然不认自己做了性骚扰的事情,要求调取监控以证清白,为了让学姐安心还提供了个人信息。然而,当天下午,女生在没有查看监控录像之前,就把男生的姓名、院系等个人信息都发在了朋友圈。并且一开口,就是“身高160+”、“小东西”、“不能暴打你”、“社死”等刺眼的言论。
挂了几个小时之后,当晚九点多,她把这条朋友圈删了,换上了另一条:表示录像显示,那确实不是用手摸的,而是一个黑色的东西擦过去了。所以她和被诬陷的男生和解了,她也不会再传播这件事情了。
本以为此事就此落下帷幕,但谁知道此事已在网上发酵。当女学姐拜托辅导员代替自己表达歉意时,不但没有平息此事,反而在网上引起了更多的议论。网友们的谴责对象由学弟转为了学姐,纷纷谴责学姐。一直到11月18日下午,男女双方进行多次商讨之后,学姐终于出了一份声明,发在学校书洞里,在这份声明中,她才第一次提到了,要向这位男生道歉。
这件事,稍有逻辑的人,都能明白她做错了。然而当我们打开微博,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一些博主洋洋洒洒几千字,就是为了论证为什么这女生的反应是对的,因为这些人认为世界上真的有咸猪手,真的有性骚扰。所以女性就可以把所有男性都默认为性骚者,即使弄错了,诬告了,也只能是活该。
这件事,就事论事就好。学姐觉得自己被摸屁股了,当场质问,这没问题。男生表示可以看监控录像,学姐真的去看去追责,这也是好事。但既然都有监控录像看了,是不是应该等结果出来再去公布别人是“性骚扰”呢?毕竟指名道姓地说别人性骚扰,可是一个很严重的指控啊。还有,既然监控录像显示出学姐错了,她是不是可以立即向男生道歉?而不是说一些“相互道歉”、“也不是无中生有”之类的话呢?
老铁们,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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