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按照公安部和本市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统一部署,为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反弹,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夏季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1600余人次,在全市范围内设置260处检查点位,依法查处涉酒交通违法63起,其中醉驾交通违法13起。
现场直击
21时许,一辆号牌为冀AZ7×××的白色宝沃小轿车由西向东沿和平区福安大街行至检查点位,驾驶人将车窗降下的一刻,从车内飘出了浓重的酒味儿。正当交警准备进一步检查时,驾驶人突然发动汽车,企图驾车驶离现场。当车辆逃离至福安大街北安桥口时,被前方车辆堵住去路,交警乘势上前将该车拦截。见无路可逃,驾驶人孟某立即将车窗紧闭,躲在车内不肯下车。在交警教育劝说下,孟某才下车配合检查。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4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据孟某交代,他是下午喝了一杯高度白酒,自以为酒量不错,体内酒精应该代谢完了,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交警逮个正着。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8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驾驶证记12分。
23时25分,一辆号牌为蒙E01×××的小轿车行驶至和平区新兴路与南浮房大街交口时,被交警检查。经检测,驾驶人赵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1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如血检结果确认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自6月13日起,本市交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季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提示广大驾驶人,交管部门对酒驾、醉驾此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坚持“全天候、全区域、全覆盖”的严厉打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人应提高自身守法意识,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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