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梁达文先生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1.3 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冯鹏熙先生、总裁周全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裁岳建强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计划财务部李艳桃女士、信托财务部负责人高艺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gt-trust.com)。欲了解公司更为详细的情况,谨请登陆公司网站阅鉴。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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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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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
3.1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3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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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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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监事
公司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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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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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公司职工人数为368人。学历分布比例为博士2.2%;硕士50.5%;本科43.5%;专科3.3%;其他0.5%。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公司经营始终坚持以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资财保值增值需要,不断创新完善信托理财服务为根本出发点,本着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原则和风控第一的经营理念,稳健推动公司各项业务不断发展壮大,以“实业投资银行、专业资产管理、优质财富管理”为目标,争创国内一流信托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为股东创造优异的业绩回报,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经济发展努力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4.1.2 经营方针
公司经营本着“风控第一、客户至上”的理念,坚持“诚信、专业、高效、创新”的指导方针,以诚信树品牌,以专业、高效拓市场,以创新促发展。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守各级监管部门的各项监管规定,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公司主动管理能力和信托服务水平。以改革促进公司财富中心建设,拓宽资金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不断完善产品销售体系和客户服务体系。坚持制度先行,内控优先,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IT信息系统投入,提高营运效率,塑造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通过公司前中后的协力推进,为客户提供便捷、专业、系统、高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不断创造优异业绩,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1.3 战略规划
根据行业特点,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现实状况,公司确立了实业投行、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三大业务协同推进的发展思路,遵循“诚信、专业、创新、高效”的指导方针,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主动管理能力,精耕细作传统业务,探索发展转型业务,积极拓展彰显本源的服务信托业务,建设“治理规范、资本充足、风控有力、经营稳健、效益良好、变革图强”的国内一流信托公司。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经中国银保监会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
(1)资金信托;
(2)动产信托;
(3)不动产信托;
(4)有价证券信托;
(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11)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3)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14)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2.1 信托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情况见下表: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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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固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情况见下表:
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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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市场分析
4.3.1 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一是2019年在世界经济增长趋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我国经济仍保持了GDP同比6.1%的增长,这为公司业务经营提供了相对有利的宏观环境。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蕴育着巨大的投融资需求,为信托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三是资管新规推进实施,金融监管顶层设计得以完善,为信托业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四是社会财富快速积累,2019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不断增大的高净值群体对包括信托理财服务在内的金融服务需求越来越大。
4.3.2 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一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下,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加剧,国内经济持下行压力增大,公司作为总部位于武汉的信托公司,经营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金融监管形势持续趋严,监管机构调控措施频出,资管新规过渡期临近结束,对信托公司传统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转型创新尚处探索阶段,短期内存在一定经营压力。
4.4 内部控制概况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理顺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各机构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议事规则运作,做到有机协调和分权制衡;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强化对董事和经营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推进公司治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要求和信托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形成了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公司将内控管理理念融会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要求员工遵守职业操守和公司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上促进公司合规理念、合规文化的建设。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案件风险行为排查,结合其他公司的案件信息组织员工学习总结,做到警钟长鸣,并通过开展全员合规教育、组织人员参加合规知识测试、专题培训等方式,持续向员工传达遵守法律法规和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引导员工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员工职业行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4.4.2 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公司前、中、后台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内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持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监管要求、业务发展的需求以及组织机构调整,及时制定修订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不断细化工作流程。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机制。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对公司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进行监督;内审部门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评价,并督促改进,不断推进公司制度健全,强化制度执行力。
4.5 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坚持“宁失效益,不失风控”的风控原则,通过建立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使公司风险管理与战略目标相适应,确保公司风险始终在公司确定的承受水平之内,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实现客户价值、公司价值最大化。
4.5.1信用风险管理概况
信用风险不仅包括交易对手和合作方的违约风险,还包括由于交易对手和合作方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上的变化而导致公司各类资产价值发生变动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通过详尽的尽职调查,有效利用各类的信用评级系统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项目信用风险进行充分的事前评估,审慎选择交易对手;通过事中控制、事后检查持续关注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以及抵(质)押物价值及保证人担保能力的变化,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通过实施重点客户、区域倾斜,保持一定程度的客户集中度,在依托各种信用增级手段的基础上,切实降低信用风险;通过法律条款的设定,借助外部律师的意见,提高抵御信用风险的能力。
4.5.2市场风险管理概况
市场风险是指在对公司各类财产的经营管理中,因市场利率、汇率和股价等市场参数的波动而产生的风险。公司建立了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以确保市场风险管理能够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与能够承担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相一致;公司加强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的研究,及时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以及时准确识别所有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房地产和证券投资等业务进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分析业务对外部市场变化的敏感程度和可能的影响,以制定策略应对市场变化。
4.5.3操作风险管理概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明确界定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确保各部门切实履职;公司根据业务特点、管理流程和复杂程度,逐步确定重点操作风险,通过运用操作风险因素清单、关键风险指标、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等工具,定期监测并报告操作风险状况和重大损失情况;公司针对潜在损失不断增大的风险,建立了早期的操作风险预警机制,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降低风险,降低损失事件的发生频率及损失程度;公司还将履约风险作为重大操作风险,实施专项管理,按照信托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履行受托人管理义务,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
4.5.4 合规风险管理概况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市场规则、行业准则或内部行为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职责包括合规管理职能,并按照相应的权限进行决策、监督、执行和考核;公司设立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具有独立的职责权限,负责对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进行合规审查,发现和纠正违规现象,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发展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市场规则、行业准则或内部行为准则执行,避免由此所导致的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公司保持与监管机构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合规问责制度,严格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认定与追究,及时改进经营管理流程,适时修订相关制度、程序;公司要求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必须经过合规性审核的测试,识别和评估新业务的拓展方式、新客户关系的建立以及客户关系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等所产生的合规风险。
4.5.5 其他风险管理概况
其他风险包括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员工道德风险等。公司通过加强对国家政策分析和研究,提高对政策的理解能力,加强与监管部门及同业间的沟通,以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度和执行力,保持资金投向与宏观调控方向的一致性,从而防范政策风险;公司内设法律合规部,对于重大项目聘请外部律师提供专业意见或法律咨询,尤其是对创新产品强化法律方面的风险管理;公司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性管理指标,将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均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对各项指标进行定期监控、报告,提前制定流动性整体管理对策;公司主要通过制度规范、业务及职业道德培训、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与检查来防范员工道德风险。
4.6 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9年我司全面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监管政策要求,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升级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不断提高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将消费者保护工作融入业务实践全流程,努力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以诚信合规、专业高效的服务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各职能部门职责及其权责进行了科学界定,并制定或修订了相关公司制度。公司定期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
4.7 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视发挥企业社会价值,履行社会责任。一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继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成立纾困基金,新增拓展慈善信托、服务信托,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信托本源业务,引导资金优先投向实体经济。二是始终秉持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切实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受托责任,为合格投资者提供丰富多样的信托产品和个性化定制式的财富管理服务。三是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设立湖北省首单慈善信托一国通信托·"关爱·成长"第一期慈善信托计划,资助咸宁华家村大病家庭及其贫困学生,践行社会责任担当。四是高度重视员工培养,将人才视为企业最有价值的财富,组织丰富的活动和培训。
5.报告期末会计报表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固有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0)011958号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通信托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通信托,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国通信托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19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通信托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通信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国通信托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国通信托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通信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通信托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烨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莎
中国 武汉 2020年 5月22日
5.1.2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5.1.3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
5.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会计报表附注
6.1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报表编制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事项。
6.2或有事项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无重要资产转让或出售。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披露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4.1.1 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 固有业务投资品种明细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 前五名固有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长期股权投资。
6.4.1.5 前五名固有贷款企业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表外业务。
6.4.1.7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 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3 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4 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财产损失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本年度无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2.5 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本年度公司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502.2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信托赔偿准备金余额25,248.76万元。报告期内,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关联交易方情况
■
6.5.3 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资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无。
6.5.3.2 信托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 信托公司固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 固有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2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4 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2 主要财务指标
■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2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核准黄健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鄂银监复〔2019〕200号)。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 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公司诉北京邦文当代艺术投资有限公司、黄宇杰、李红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4年12月19日与北京邦文、黄宇杰、李红等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了《民事调解书》,公司据《民事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根据公司与债务人常州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阳光银河湾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华光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钱菊生等办理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公司已申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公司与债务人华门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安吉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瑞柏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嘉坤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山水置业有限公司、徐群等办理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公司与债务人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环东置业有限公司、丁亚平等办理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公司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起诉江苏赤山湖生态产业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句容市赤山湖管理委员会、句容市财政局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9月19日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8.4.2 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期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委托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太尔公司”)于2018年5月对我司及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信托合同及投资顾问合同、返还信托资金。该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省高院一审判决我司解除与斯太尔公司的信托合同,驳回斯太尔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斯太尔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该案所涉信托计划系事务管理类信托,该诉讼对我司财产状况无影响。
8.4.3 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期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整改意见及公司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要求,及时向湖北银保监局反馈公司在全面风险排查及房地产业务规模管控、压缩通道业务、加强投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及成效,切实提升了公司发展质量和风险防控能力。
8.7 公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版面
无。
8.8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净资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优化净资本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引导经营部门加强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管理意识,加强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各项净资本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净资产60.56亿元,净资本48.90亿元(监管要求≥2亿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38.16亿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128.15%(监管要求≥100%),净资本/净资产为80.76%(监管要求≥40%)。
10.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生违法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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