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7日上午(北京时间28日凌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温哥华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认定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
孟晚舟未能获释,将继续面临一系列的诉讼。结果遗憾,这无关法律。
“双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原则之一,即寻求引渡的另一个国家对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在加拿大也属于犯罪,是否符合这个条件构成了引渡是否成立的前提。
加拿大是应美国要求,就华为违反美国制裁伊朗的决定对孟晚舟实施拘捕,但当时加拿大并没有制裁伊朗,也就是说,华为并没有违反加拿大的法律,因而不满足“双重犯罪”(也未必违背美国法律)的条件。
但加拿大法官的解释是:虽然加拿大并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并不违背加拿大的价值观”。
法官找不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就顾左右而言他,拿“价值观”说事,以“欲加之罪”的托词来判案了。
孟晚舟脚上的电子镣铐,是那么刺眼,它绝不仅仅是只戴在她身上,这是霸权世界极其附属者妄图加诸在所有发展中国家身上的镣铐。
加拿大奉美国令绑架孟晚舟女士一事,不断教育中国人:法律不是挡箭牌,价值观才是!
正如外交部所述,孟晚舟事件是一起非常恶劣的政治事件。此案也让人看清西方所谓“司法独立”的虚假面目。
判决不利,无法回家,孟晚舟在现场微笑直面,这种无比坚强乐观,值得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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