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定期集贸市场在搞活农牧区经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与城镇建设相比,农牧区定期集贸市场无论是在硬件建设,还是规划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目前,我旗拥有2处农贸市场、4处定期集贸市场,从目前情况来看,除了2处农贸市场、1处定期集贸市场之外其他定期集贸市场已不能满足农牧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交易需求,而且给市场监管服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一、我旗定期集贸市场的现状
农村牧区集贸市场具有“乱、杂、小”的特点。在集贸市场中从事交易的既有个体工商户、企业、又有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农民。从经营场所看,现有3处市场中,有利用民房开设的店面或屋檐底下搭蓬摆设的摊点,也有在路边铺起的地摊,市场及其周边的经营较“乱”;从经营的商品来看,不少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中既有农产品、日用品,又有副食,甚至还兼营农资商品,销售的商品较“杂”,多数经营者经济实力薄弱,经营规模“小”。以上特点,使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巡查任务繁重,监管效率低下。
为搞活集贸市场、繁荣地方经济,在大力提倡“放宽政策,搞活经济”优惠政策的背景下,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现象比较突出,合法经营者对此行为意见很大,部分消费者也很反对,这一情况在农牧区集贸市场表现尤为突出。其主要原因是当时的优惠政策加之经营者素质普遍较低,守法意识较差,主动办证照意识不强而导致不办证照而无证照从事经营的局面。
定期集市规划和交易秩序较乱。如除了乌兰集市之外其他3处集贸市场周边存在大量自发性临时设摊位,在高峰时期大量人流和车流涌入,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规划设计,农副产品和日杂副食摊位未分开,导致市场交易混乱不利于提升市场档次,阻碍了市场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以上现状,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集贸市场的规划和管理不到位,应该用有形市场的管理模式来抓监管和服务,提升集贸市场整体水平。
二、对农村牧区定期集贸市场服务与管理的建议
农牧区集贸市场是农牧民购物的主要场所,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一是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应抓好对定期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监管服务工作,按照“谁开办、谁受益”的原则确定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明确集贸市场的产权关系,聘请或设立物业管理机构对集贸市场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和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多数集贸市场经营者文化层次低,对法律法规、政策的掌握程度不高,要想规范其经营行为还需有关部门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积极宣传,只有让经营者知法、懂法,其经营行为才能规范起来,全社会才能倡导诚信经营。
三是市场主管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的食品和农资等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为此,笔者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定期集贸市场的建设,搞好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为“百姓菜篮工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保驾护航。
总编辑:杨晓琴
责任编辑:罗腾亚
本期编辑: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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