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检测服务保障推进“愿检尽检”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9号)精神,为全面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要求,满足社会化核酸检测需求,支持复工复产复学,现将我市第一批对外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医疗机构和“愿检尽检”检测服务点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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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全市范围内设立第一批对外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医疗机构3个(见表1)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流程核酸检测服务。“愿检尽检” 检测服务点12个(见表2),对本市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地来清人员),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全面开展核酸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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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愿检测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佩戴口罩前往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自费检测,也可提前与检测服务点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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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检测服务点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做好检测人员和受检人员个人防护。
清远市第一批对外开展新冠病毒检测服务医疗机构信息一览表
注:以上3个新冠病毒检测服务医疗机构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流程核酸检测服务。
清远市第一批新冠病毒“愿检尽检” 检测服务点信息一览表
注:以上12个检测服务点为群众提供采样检测服务。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卫生健康
编辑:华安
校对:喵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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