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夜读
我上边的领导没被追诉,我下边的同事也没被追诉,合议庭另两个成员也没被追诉。难道是我长的那么丑吗?这样就归罪?!
——@感慨
备受社会关注的王成忠法官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开庭了,该案如期进行了庭审直播。
今天搬运君不作任何评论
是非自有公论
王成忠在庭审自辩中 潸然泪下
辩护人发表第一轮意见
王成忠及辩护人发表第二轮意见
※ 王成忠案时间轴:
2016年11月8日,郭永贵诉郭长兴案因达成庭外和解后原告撤诉。
2017年3月23日,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对郭永贵诉郭长兴案做出一审判决(张大庆主审),被告郭长兴败诉(说明:郭永贵2016年11月8日撤诉后再次起诉)。
2017年6月26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王成忠主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8月22日,李笑岩(郭永贵诉郭长兴案件中林地的真正所有权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2017年9月1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017)吉04民终426号民事判决(王成忠主审)确有错误,由该中院再审。
2017年9月3日,王成忠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刑事拘留。
2017年11月9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李笑岩涉嫌诈骗罪一案(审判长:公振山)。
2017年12月29日,李笑岩诈骗案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注:李笑岩诈骗案裁判结果迄今未见披露)
2018年1月6日,王成忠民事枉法裁判案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2月9日,西安区人民法院以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2018年5月9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以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撤销了原一、二审民事裁判结果,驳回原告起诉。
2018年11月8日上午,辽源中院开庭审理该院民三庭原庭长王成忠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审判长是辽源中院刑二庭庭长史震。一场法官审理前同事的尴尬大戏就此上演。
2018年11月12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报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将王成忠、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其他法院审理。
2018年11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王成忠、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二审程序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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