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卢汉彪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旭林为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任洪杰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耀明的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其中,任命姚志坚、黄伟雄、张亚玲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康泽洲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记者】李玲玉
【作者】 李玲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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