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6月2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武慧 通讯员 刘鑫) 6月26日,我市森林公安民警跟随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湘乡市月山镇羚羊山起获了一批非法狩猎工具。据了解,自6月15日我市捣毁一个特大非法狩猎犯罪团伙以来,办案民警已陆续在褒忠山、羚羊山等地收缴了近60副捕蛇、捕鸟工具。
当天,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李某的带领下,在湘乡市月山镇鹏山村附近的深山老林里,沿着羊肠小道,穿过荆棘丛林,历经两个多小时,翻越了三四个山头,在人迹罕至的密林里陆续起获4个捕蛇笼,里面尚有两条蛇和几只未被蛇吃掉的鹌鹑。
据了解,约两个月前,来自广西以及永州等地的李某等3人来到湘乡市潭市镇,租住在一农户家,并用大型箱式货车把自制的数百套捕猎工具偷运到湘乡市。他们根据蛇类活动规律,昼伏夜出,利用鹌鹑幼鸟和捕蛇笼等工具,在潭市镇周边山上开展非法狩猎,捕获了大量野生蛇,仅民警现场收缴的野生蛇达200多条。6月15日,在居民举报下,该团伙3名成员被湘乡市公安局潭市派出所民警抓获。
随后,案件移交到森林公安,市县两级森林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查办理。在对李某等3人的问询中得知,该团伙围绕湘乡市潭市镇、月山镇、金薮乡、翻江镇等乡镇周边的褒忠山、羚羊山等放置了300余个捕蛇笼。由于地点十分隐蔽,他们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放置在崇山峻岭中的数百个捕蛇笼等进行卫星定位。目前,森林公安部门正在对设置在各山头的狩猎工具进行清缴。
湘潭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6·15”湘乡非法狩猎案是近年来我市破获的最大的一起带有流窜性、结伙性、跨区域性特点的案件,且具有职业化和专业性,也是今年湘潭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破获的最大的一起系列案件。森林公安部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近5年内,整个湖南省区域都属于禁猎区、禁猎期,所有野生动物不管是珍贵濒危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还是湖南省地方保护动物,一律禁止非法捕获、猎杀,一旦发现非法狩猎行为,请尽快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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