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请注意:
为防范和降低公积金贷款的信用风险,
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5月20日开始,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报送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
正式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公积金贷款扣款日期为每月20日,
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务必于每月20日(不含)前将
应还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以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来源:潍坊发布
编辑:郑 伟
审核:李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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