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R标
请关注精彩商标
盼望着,盼望着,双十一的脚步终于临近了。
各位是不是跟精彩一样兴奋地直搓手手呢?
当然跟我们同样兴奋的,还有各大电商平台上的商家们。因为双十一来临之际,它们的荷包又要被装满了......
但今天精彩要来个神预测,他们当中肯定有人的商品将被强制下架!
为啥?
因为没有商标!!!
还记得2018年8月
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吗?
2019年1月1日
它就要开始施行啦!所以没有商标的商品要注意了,你们离电商平台强制下架了不远啦!!!
什么?年代太久远了,不记得了?还好精彩保存了原文件。(文件过长,请使劲滑动查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章 电子商务促进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九条 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纳尼?太长了,你没看完....好吧,那精彩还是为你提一下要点吧。
卖家侵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商标入驻要求提高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当电商平台卖家出现侵犯他人商标情况时,平台必然会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保护平台自身权益,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平台对入驻商家的商标要求定会更高,所以存有侥幸心理的商家想用假商标蒙混过关肯定是不行了滴。
《电子商务法》对商标侵权管控更加严厉
近年来,商标侵权频繁出现在电商平台,假货问题普遍存在于电商行业。
据电商平台今年初发布报告显示,2016年,电商平台已经对18万个疑似售假商标品牌的店铺做了关店处理,2017年上述数字激增到了24万个。
在打假成效明显的情况下,每1万笔订单中仍有1.49笔为疑似假货,可见假货之猖獗。所以此次的《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势必将对商标侵权的管控更加严厉,商标侵权的代价也将会更大。
2
平台或将不再售卖未获取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在入驻数量如此庞大的电商平台上,卖家自己如果没有拥有自主商标,随时都将出现会侵权的可能。
基于以上情况,电商平台必将要求对于已入驻商家及时进行商标保护,以防他日被他人抢注商标后,被迫成为“山寨”产品,以致于自己辛苦经营的店铺、包装的商品就将面临着下架的处罚。
一言蔽之,《电子商务法》将间接促使平台不再售卖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
3
看到了吗?没有商标,下一个双十一你都不会出现在消费者的视线里。
别愣着了!赶紧来精彩商标买商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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