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的时候,朝鲜和越南都是中国的属国,国王都要向中国朝贡。
但是,有意思的是,在中国,朝鲜人比越南人有地位,要高一等。
最能体现这种区别的,当然是“看客下菜”——吃饭时的招待标准。
清代宫中筵宴名目繁多,仪式繁缛,虽然都是由光禄寺和内务府负责办理,但是标准却完全不一样。紫禁城内的宴会按照等级分为满、汉两种。汉席虽然分为三等,主要是招待什么状元、进士和考官之类,满席分六等,才是真正的大餐。满席的标准很高。如:一等席,每桌价银8两;二等席,每桌价银7两2钱3分4厘;三等席,每桌价银5两4钱4分;四等席,每桌价银4两4钱3分;五等席,价银3两3钱3分;六等席,每桌价银2两2钱9分。一桌子饭菜,就这么高的银两,得抵得老百姓多少收入啊!
但是,满席前四等,皇宫都是招待自己人的,包括皇上和各种国家庆典,只有五等和六等酒宴,才是招待外国人的。
其中,朝鲜的使臣吃的是五等招待宴席。
而越南使臣只能享受第六等招待。
招待和朝鲜同等的,还有西藏的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得尼的贡使,以及蒙古王公。
和越南同等招待的,还有泰国、缅甸、 菲律宾、老挝等国贡使。
从这个招待的宴席标准来看,在清代,朝鲜人比越南人在中国的地位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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