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方才著成的《红楼梦》,让无数人为书中各女子的坎坷命运感叹泪目。书中开头便讲了,和尚道人是将通灵宝玉裹挟在一堆“宿命冤家”当中坠入尘世的。黛玉是以泪偿还上一世神瑛的浇灌之水,那其他人又是为了了结怎样的因果呢?今天我们先来讲讲迎春。
金陵十二钗中,关于迎春的判词许多人应该都很熟悉。“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从这首诗,加上迎春后来的命运,不难理解这幅判词的含义。迎春被其父以五千两银子“卖”给了孙绍祖,到了孙家之后更是过着百般屈辱的生活。
这位孙绍祖在贾家势大之时曾对其百般巴结,后来发迹在京城袭了官,一时间狂妄得意,对已显衰败之势的贾家开始不屑一顾。一般认为,判词中的得志猖狂的中山狼指的便是这位孙绍祖。但仔细想来,这四句判词分明是写给迎春的。也就是说,迎春才是那只得志猖狂的中山狼。
东郭先生的故事想必大家都听过,被东郭从猎人手中救起的那只忘恩负义的中山狼,可能便是迎春的前世,而孙绍祖的前世则是东郭先生。与黛玉的以泪还水相仿,孙绍祖以中山狼对东郭先生的猖狂态度对待迎春,恰恰了结了两人前世的恩怨。这与十二钗唱词中的一句倒也相互对应,“无情的,分明报应”。雪芹先生可能也是想通过此隐晦的方式来告诫世人,善恶必有报,欠债还应还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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