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审批衢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请示》(衢政〔2025〕9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交通运输部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衢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衢州港是我省内河地区性重要港口,是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和“航运浙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衢州市发展现代物流、临港产业和“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的重要支撑。衢州港以散货、件杂货、集装箱运输为主,兼具旅游客运、仓储物流及支持保障等功能,规划发展成为布局科学、能力匹配、功能完善、绿色智慧、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内河港口。
三、《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八八战略”,服务交通强国战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助力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充分发挥衢州港在四省边际的交通枢纽作用。紧紧围绕腹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协调港产城关系,注重综合开发和功能拓展。统筹兼顾、远近结合,保护和利用港口资源,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港口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岸线资源,优化港区和功能布局,完善港口水陆域布置,提升配套设施水平,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
四、你市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港口功能和定位,科学利用港口岸线,完善集疏运体系,加快港口生产辅助系统和港区支持系统建设,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序推进衢州港开发建设。
五、省级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衢州港发展,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省交通运输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帮助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强化工作指导,及时组织效果评估。
六、你市应将本《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或修订本《规划》需按规定报批。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