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绍兴市、余姚市、宁海县、兰溪市、永康市、天台县人民政府: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杭州市富阳区龙门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修编)〉的请示》(杭政〔2025〕1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绍兴市蕺山(书圣故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等3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请示》(绍政〔2025〕30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余姚市河姆渡镇浪墅桥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余政〔2025〕17号)、《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宁海县箬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3—2035)的请示》(宁政〔2025〕22号)、《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兰溪市永昌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兰溪市女埠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兰政〔2025〕14号)、《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永康市古山镇胡库下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永政〔2025〕9号)、《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审批平桥镇张思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南屏乡山头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天政〔2021〕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龙门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绍兴市蕺山(书圣故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绍兴市越城区前观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年)》《绍兴市越城区石门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年)》《余姚市河姆渡镇浪墅桥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3—2035年)》《宁海县一市镇箬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3—2035年)》《兰溪市永昌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兰溪市女埠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永康市古山镇胡库下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天台县平桥镇张思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天台县南屏乡山头郑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
二、杭州市、绍兴市、余姚市、宁海县、兰溪市、永康市、天台县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工作,保持和延续传统风貌,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充分彰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特色和形象。
三、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和管理的依据,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要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加强相关规划与保护规划的衔接。加快历史建筑公布、挂牌、测绘建档工作,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四、杭州市、绍兴市、余姚市、宁海县、兰溪市、永康市、天台县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指导相关单位严格组织实施保护规划,健全保护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省建设厅、省文物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富阳区龙门镇等11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