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地评线】皖中评:被容错免责,并获晋升,彰显了怎样的激励导向?)

皖中评特约评论员 飞扬(资深时评员)
据半月谈报道,7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
淮安市清江浦区区管干部谢某某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在项目缺少部分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容缺办理人防事项审查,违反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但鉴于该同志出于公心、为企业着想,敢于担当作为,被容错免责、鼓励激励。

案例中特别提到,2023年9月组织决定对其予以容错免责,并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这则消息引发了网民的普遍关注。
普遍关注的背后,引发人们的更多思考——对于干部来说,如何做到既要“严管约束”,也要“厚爱有加”,不“一棍子打死”?
近距离观察,由于申请时项目二期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尚未明确,按照常规审批程序无法通过。谢某某从大局出发,提出分步容缺审批方案,让企业出具限期补缺承诺书,先行通过人防事项审查,使项目一期顺利取得施工许可证。该创新举措为项目建设进度抢先3个月的时间,节省企业成本200余万元。
从调查来看,谢某某虽违反相关规定,但初衷是为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且企业事后及时补充材料,未发现谋取私利情形。
干事创业,是干部的职责所在。对于干部来说,既要全面履职,也要依法履职,做到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这一案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折射出社会各界对鲜明激励导向的呼唤。
在谢某某案例中,当地纪委监委既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性,又充分肯定其“出于公心、为企业着想”的出发点,从而对其予以容错免责,并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这体现出组织上精准予以判断,没有简单处理“一棍子打死”,彰显了正效果,有力传递出“为干事者鼓劲”的明确信号。
换而言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就是为“实干者”吃了一颗踏实的“定心丸”,通过进一步放大容错激励效应,推动干部从“怕担责”向“勇担当”转变,做到“轻装上阵”。
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既严格管理、严负其责、严管其辖,同时在法定范围内容错免责,有利于传递正激励导向,弘扬风清气爽的政治生态,感召更多的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履职、鼓劲前行。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起容错免责并获晋升案例,虽然只是一起个案,却立起了看得见的风向标,我们期待更多的“有为者、担当者、奋进者”,为民办实事、履好职、尽好责,让人民群众在大事小情中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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