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上网搜索“北京四合院、地下室”等关键词,发现多处带有地下室的四合院在出售。北京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王先生介绍,目前北京市内带地下室的四合院基本集中在东西城两区,多数地下室都是房主在“德内大街出事前”就已建成。(2月2日《新京报》)
挖一个地下室,垮塌了一条街。附近的什刹海最深处也才10米左右,而德内大街被私挖出来的地下室已有18米深。回头来看,难免有人会问:如果只是挖了8米,如果大街没有坍塌,这事儿还会站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吗?
“有钱任性”的人大代表固然需要追责,但不得不反思的是:这么一个浩大的地下工程,监管部门如何在出事后才使出“雷霆手段”?尤其是去年7月份,当事人李宝俊就因私挖地下室被约谈。短短数月后,93号院又悄然复工,违法私挖禁而不绝,执法部门为何挡不住地下室的脚步?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显示:25.7%网民追问监管部门责任,以及四年前地基井下作业3人死亡事件的追责问题。
更大的问题其实还在后头:此次坍塌事件,也让四合院私建地下室问题再度进入公众视线。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北京城区不少四合院都有私挖地下室的情况,并渐成风气。地产中介也直言,目前北京市内带地下室的四合院基本集中在东城西城两区,多数地下室都是房主在“德内大街出事前”就已建成。个中道理,并不复杂——“挖个地下室花不了多少钱,钢筋水泥也都不值什么钱,值钱的是人家能有这关系把地下室挖成又不被举报。”
按照北京规划委的说法,四合院修建地下室由各区县负责审批,但一般情况下四合院都不允许修建地下室的。换言之,市面上流通的“带地下室的四合院”,基本可以断定为非法违建。
有数据称:近年来,北京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模、速度日趋增长,建筑面积总量已近8000万平米。今年1月29日,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加强对四合院和居住区内地下违建的查处力度。事后亡羊补牢固然是好,但如此“大力度”私挖地下室,甚至都能红红火火地上市交易,监管责任是不是有点太过滞后了?这里绕不开两个追问:一则,要不是“任性”的人大代表李宝俊挖得太深,专项整治会否及时跟进?二则,在“德内大街”出事前的违法地下室,其实也并不鲜见,为何无人管无人问?
今日五湖四海的违建,已经呈现“上天入地”的诡异:楼顶的“最牛违建”才辛苦拆完,楼底的“最深违建”又要巨量回填。天上的花园,地下的宫殿,除了金钱的乖戾,更有权力的骄纵。当然,违建地下室并非北京专利,譬如深圳、武汉、重庆、南昌,都曾被曝光、被诟病。一句话,个案固然防不胜防,但“私挖地下室”若是成风,恐怕就不能只是追究违建方的责任吧。邓海建
(原标题:“私挖地下室”原来是明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