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受贿,好谀扬
在张居正身后最遭非议的是他为官的品性,有说他喜好受贿,也有说他严于律己,多次拒绝受贿,是耶?非耶?莫衷一是。
《明史》中虽有“岁时问居正不绝”的记载,但极为少见,如果不是用以行贿的重礼,一般性的官场应酬或礼尚往来,也并非是出格的事。但张居正的家居生活相当奢华,这既是他的追求,也是当时的社会风尚。
晚明商业繁荣,商品丰富多彩,人们的消费热情日益高涨,在社会上兴起一股去朴从艳,追求奢华的风尚。在晚明笔记小说中有很多这样的记载:“收入担米,就穿绫罗,积蓄没有几两银子,就要戴上珠翠。”有的“积蓄一年之资,制一裳而无余”,有的“从典当铺中觅到廉价的旧衣衫,翻做改新,与豪华公子列座”,一般市民尚且如此,当官的更是争妍斗奇。住所必有雕梁画栋,花石园林;宴饮一席,水陆珍馐美味数十品;服饰一掷千金,视若寻常;日用品不惜以金银作为溺器。御史大夫王大参每次出动游猎,随从们吹奏丝簧,服饰诡丽,绵延数里;工部郎徐渔浦每有客人来访,必先让人侦察客人的着装是什么颜色,再挑选自己穿什么,用什么色彩,然后相见,“两人宛然合璧”。吴昌时的家居,在坐榻四周环列梅花一百盆,水仙一百盆,按季节随时更新,读书、办公宛若置身花丛之中。著名文人张岱在他《自为墓志铭》中,说自己“极好繁华,好精舍、好养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吃喝玩乐样样都嗜好,连同性恋的隐私,也毫不隐晦。太守金赤诚其貌不扬,家无担储,每外出,遍身绫罗,香气扑鼻,穷极奢靡,“而作吏颇清白,第负乡人债数千,不能偿耳。”讲究奢华到了负债的地步,其人还是清官,这在古代是难以理解的事,在晚明却不足为奇。负债消费是近代的消费方式,在晚明却超前出现,这是商业领先繁荣而造就的城市生活方式。
张居正也不能免俗,他素爱整洁、喜好修饰,早晚都要抹香脂,衣服华丽耀目,每日必换一套,所到之处香气缭绕。他癖好收藏古玩,当时赝品甚多,却没有人敢欺骗他,所以其收藏的多是精品,但尚未发现他以权掠夺的记录。
然而上有所好,下必争相趋奉。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张居正回乡为父送葬,地方官特地为他制作了一顶轿子,前有起居室,后有卧室,两边有回廊,各有一个书童为之焚香挥扇,用三十二名轿夫扛抬,沿途府、州、县官全部出动跪接迎送,浩浩荡荡,其排场之豪华,规模之盛大,创下官员乘轿之最。沿途吃饭,每次招待的菜肴多至上百品,由此可见生活之豪华,非同一般。在骄奢的生活中,难以设想他多次上疏要求宫廷节省开支,带头不戴貂皮帽,可这都是事实。在理性上他治国理财的严明,在生活中他的奢华和排场,是他性格多侧面的表现。
爱好奢华的不一定是贪官,贪官的生活也不一定都豪华,人就是这样复杂的构成。早在张居正被抄家时,就发现他的财产远不及宦官冯保,只相当严嵩的二十分之一。原本想在抄家中获得意外之财的神宗,也未免大失所望,这似乎已能说明张居正为官尚有操守。事过近三百八十年,一场“文化大革命”的风暴,掀开了张居正的棺木,意外地发现,这位权倾一时的宰相,竟然很少陪葬。据《张居正》小说的作者熊召政到实地采访后记述:“墓很坚固,用锹铲之类的工具无法挖开,便有人开来推土机,终将墓室摧毁。掩封了近三百八十年的棺材显露出来。红卫兵们一拥而上,掀开棺盖,除张居正的保存完好的一副尸骨之外,袍服尽烂,棺内只有一条玉带和一方砚台,别无任何陪葬品。这结果让红卫兵们深感失望,也就一哄而散。”玉带是官位的象征,砚台以示文墨,此两件随葬品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墓主的追求和品味。在厚葬盛行的风气中,仅此两件陪葬又似乎有些寒酸,这固然与张居正的薄葬观念有关,也是对财富有所检点的表现。
明代官员的俸禄不高,以一个县官(七品官)来说,月薪按米价折算,相当于人民币二千五百元,可是其他无形收入并不低。除俸禄外,配备有宅隶、马夫等勤杂人员,这些人员的住房、衣食、出行、笔墨,所需的花费都由朝廷支付或补贴,新上任的官员搬家还有装修费等。高级官员经常有来自朝廷的赏赐,包括大量的土地、奴仆和布帛银两,并享有种种特权。张居正在居丧期间,按规定是不领俸禄的,可每月还有大米十石,茶叶三十斤,香油二百斤的供应,折合人民币也有一二万元。所以官员的收入不能只看俸禄,那些合法拥有的特权,折算起来可能远远高于工资,工资低的也能获得高享受,作为一国的宰相,有丰厚的家底,并不奇怪。
张居正究竟是否是大贪官?当时人们就有不同的议论,留下的史料也有相互矛盾之处,今人已很难考实。但从抄家的清单和随葬品所见,应该说这两项实证,比连篇累牍的议论更有说服力。再看他多次拒贿的记录,才能理解他的由衷之言。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张居正批评郧阳巡抚刘虹川为求提升送礼的行为时说:古人言,取不义之财,犹如将自己置于深沟,难道你要将我推入深沟?以你的抱负,又当盛年,自有当用之日,理当静心等待。如果舍大道不走而走旁门,弃礼义不顾而行贿,我不得已,必将公布于朝廷,这将使我陷于薄德,你也永无录用之日,岂不两败俱伤?
同年,他退还知县傅应桢所赠的贵重物品时说:想当初惜别时,曾以“守己爱民”四字相勉励,因此屡次赠礼,都不敢接受,唯恐违背相约之言。想不到礼物愈赠愈厚,难道你以为我是嫌少?你所赠之宝物玉带,价值昂贵,这不是一名县令能持有之物,特此奉还,希望能反思自励。
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大理寺卿刘小鲁在湖北当阳县玉泉寺的风景区为张居正购买田宅,被拒绝。张居正在信中说:当阳厚意,愧不敢当。看到图纸,结构不小,所费不下千金,这哪是一县能办的事?必然动用公款,纷纷多事,徒增烦恼,何况近来严禁各地造书院、聚众吃公粮,若以身试法,又何以作人之表率,赶快停止,鄙人才得以心安。
在行贿成风的官场,受礼固然有失道义廉耻,但官员们习以为常,不受礼的反而被视为另类,遭受各种猜测,这常常使受礼人处于两难的境地,对此张居正也有自白:如今我所举荐之人,往往用赠礼相报。不受礼,这些人就会说:“怎么对我这样见外?”接受赠礼,不给他们任事,又会受到责怪:“为什么不支持我。”这都是庸人所见,非大雅之才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