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动模式与运动剧场
动员的实现是要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的,动员的规模越大,途径与方式就越是要超越常规。作为一个革命的党,运动是中共推行革命的基本方式,但是像抗战后进行的土地改革运动,以部分的自我否定的方式从事运动还是首次,在运动期间不仅原本和谐的秩序(包括统战关系)被打碎,甚至不惜推倒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基层组织,另起炉灶。付出如此巨大代价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掀起一场扰动起社会所有成员的超常运动,形成具有特定“空气”的运动剧场,实现动员。
华北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无一例外地经过艰苦的“发动群众”的过程,群众发动起来的标志就是能否形成火热斗争气氛的“运动剧场”,决不是单纯地将地主的土地平分了了事。如果形成不了合乎标准的运动剧场,那么运动本身也就不合格,需要在一次次的复查中再次发动。也许是从某些回忆录中得出的印象,很多人认为之所以发动群众是因为地分不下去,不过这种情况在老区基本上是不存在的,现实中更多是即使能实现和平地分地也不允许,非得经过热热闹闹的斗争不可。
土地改革期间的“发动群众”采取了一种独特的方式,即由上级派遣工作队(团)深入到村庄,绕开根据地原有基层组织,“打破旧圈子”,径自“访穷”,联络村中最贫苦的贫雇农,或者就地启发动员他们的“阶级觉悟”,或者有组织地将他们送去培训,造就新的运动积极分子,从而形成了“工作队(团)——贫农团”式的运动核心。但是,并不是建立了这样一种运动模式,群众就一定会被发动起来,穷的人不一定有威信,更不一定有能力,当中共不得不将抛开新旧两种精英开展运动时,所面临的阻力无疑是巨大的,所以说,土改发动农民的工作必须配合以一整套程序,有时甚至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手段。以毛泽东身边以“大秘”之身参加土改指导工作的陈伯达,曾经将土地改革运动所有的过程,总结为11个步骤:第一步,调查研究,确定斗争纲领。第二步,派工作团(队)下农村。第三步,下乡的工作团要将已定之斗争口号公开宣传(演讲、打铜锣、写标语)。第四步,分头串联,找“真正”的贫雇农谈话做工作。第五步,纠合积极分子组织核心小组(贫雇农小组),让小组成员再分头串联。第六步,将串联来的人们组织起来开会,讨论如何开展斗争分配土地以及浮财的问题,成立事实上的贫农团。第七步,以贫农团或者小组为领导核心,召开大会成立农会,建立新的、或者说运动时的基层权力架构。第八步,正式开展土改斗争。第九步,在斗争中考察积极分子,将最有斗争性和有办法的吸收入党,为进入巩固阶段(即后运动时期)恢复基层政权做准备。第十步,将有工作队的村庄土改运动,推行扩展到周围村庄去,形成联庄斗争。第十一步,开庆祝会和总结会,同时,土改的积极分子变成了“干部”。[⑧]
这十一步最关键的就是工作队发动边缘群体,建立运动核心组织,成立或者改组农会,开斗争大会。其中“诉苦”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往往土改工作队一下去,就找那些衣衫最褴褛的人和钻最破烂的房子(后来“四清”和“社教”运动中,工作队依然沿袭这种运动模式,结果找到最褴褛的人往往是当年的地主),千方百计想办法激起他们对自身苦情的感觉,对新老精英的愤恨。然后就是一连串的诉苦:个别诉,小会诉,大会诉,小会诉苦往往是大会的预演,演习得熟练了,就到大会面对地主当面诉,这时往往免不了要伴随一点暴力。诉苦是为了控诉,是制造“空气”(当时的用语,即我们今天所谓的氛围),形成运动剧场的必要的手段和构件。用土改高潮时冀中区的土改总结报告的话来说,就是“诉苦过程由小而大,小组诉、大会诉、到处串通,反复的诉,越诉越痛,越痛越伤,越伤越气,越气越起火,越起火劲头越大,大家宣誓结成巩固的阵营,浩浩荡荡游行示威,燃烧着遏止不住的斗争怒火,理直气壮的去找地主斗争,把地主打得伏伏在地。”[⑨]真正把地主“打得伏伏在地”,还要靠斗争大会的最后一击,凡是开得成功的大会无一例外地要经过精心的准备和布置,工作队(团)和骨干成员分布于群众中间,什么人先发言什么人跟上(“谁打头炮谁打二炮”),什么人负责喊口号,在什么时候喊都要预先布置好。如果有人开斗争会时不来,就可能被指为地主的“狗腿子”,因而遭到斗争。[⑩]在斗争中被斗对象被戴高帽、挂牌子甚至像牛友兰一样被穿上鼻子拉着游街,遭受种种人格侮辱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就运动的组织者而言,必须尽可能多地打掉这些旧精英的“威风”(像牛这样在根据地有身份地位的乡绅,就更是要采取非常手段),不让这些人颜面扫地,群众就难以发动起来,不敢面对面地开展斗争。在斗争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肉刑和乱杀现象实际上也是群众运动的必然产物,在“越诉越痛,越痛越伤,越伤越气,越气越起火,越起火劲头越大,”的当口,动手开打是根本无法避免的事情,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也运动的组织者所希望的事情,有的时候不仅鼓励人们开打,而且当场杀人,甚至开膛破肚也不罕见。[11]冯文彬回忆说,他1947年初奉命去河北平山土改时,在晋察冀,“沿途看到打死人的现象相当严重,有的尸体吊在树上,惨不忍睹。”[12]在竞相诉苦,哭声一片,怒吼连连,群情激愤的时候,人们情绪相互感染,不断升温,再有一些“勇敢分子”大胆出手,还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呢?这时的人们实际上是进入了一种特定的剧场,主演们的表演感染着所有的人,人人(除了被斗者)都投入到剧情中,互相感染着,激励着,仇恨开始叠加,愤怒自然升级,群体一致的行动,高昂的情绪赋予了人们表演的“正当性”,驱使着人们做出平时根本无法想象的恐怖之举,剧场效应使得参与者不知不觉中步入了带有血型味的狂欢。河北蓟县马伸桥,在1947年一次斗争大会上,半小时内打死48人。[13]更可怕的场景往往发生在联村斗争的时候,实际的操作中,联村斗争往往变成了村与村之间互相斗,最后发展为以区和县为单位相互“扫堂子”,甚至用上了当年日本人对付根据地的用语,搞上万、数万人的“联合扫荡”。(董志凯,1987)由于没了地缘和血缘的顾忌,往往火药味和血腥味更足,群众运动这时就已经变成了“运动群众”,往往经过联村斗争,群众就真的被运动起来了(晋察冀阜平县,搞联村斗争,仅1947年5月的半个月,就杀掉130多人。[14]),但是后果是造成村际的矛盾,经年难以消除,不过为了造成合适的“空气”,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运动中有多少人被打死?现在已经没有办法统计了,据冀东当时的负责人之一的张明远回忆,说据当时行署公安局统计,冀东一区被杀的达7600多人。[15]据1948年纠偏时的调查,山西兴县一县,被斗死的就达2024人。其中地主666人,富农200人,中农657人,贫雇农52人。其中有老人205人,儿童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