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推动土改的关心所在
注意到“五四指示”内容的矛盾性,自然也就不能不考察中共中央非如此不可的原因所在。
根据“五四指示”所说,中共中央决心批准“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是基于“各地区最近来延安的同志报告”谈到“在山西、河北、山东、华中各解放区,广大农 民已经通过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直接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因此,“我党不能没有坚定的方针”。换言之,中共中央这个时候提出土改意图,并非有计 划地设计在先,部署其后,而是受到地方报告所称实际运动的推动,非明确表态“并加以有计划的领导”不可。
那么,中共中央是如何受到地方报告的推动的呢?
我们可以注意到的是,1946年4月中旬中共华中分局书记邓子恢到达延安,汇报了华中根据地减租清算试点的情况。在谈到淮安县石塘区农民已经充分发动起来,甚至出现数千人集体进城押了几十个地主回乡,清算其剥削账的现象时,刘少奇当即表示了不赞同的态度,指出:“目前各地发动的算账运动,对大地主、恶霸及汉奸化了的地主是可以进行的,但不要普及到中小地主及富农。”鉴于此,邓子恢马上于20日致电华中分局称:“今天我们主要口号是减租减息,至于清算旧账,一般是对汉奸及少数恶霸来提,不要向一般中小地主普遍算旧账。这会引起整个地主阶级之恐慌,而感到无所底止。”由此不难了解中共中央对各根据地的减租清算运动的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因此发现大规模冲击中小地主及富农的情况,颇感不安。
紧接着,中共中央又召集晋冀鲁豫中央局副书记薄一波和山东分局副书记黎玉等人汇报各地减租清算情况,意外地发现,各根据地农民在减租清算斗争中的普遍倾向是要夺取土地,一些地方已经直接或间接地采取措施支持农民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因此,仅仅几天之后,即在4 月26日,中共中央就有电报给没有来中央汇报工作,但同样向中央提出了这类问题的晋察冀中央局去电说明:“现在山西、河北、山东、华中均有极广大群众在清 算及减租斗争中直接解决土地问题,我党不能不拥护群众此种土地改革行动,现中央正召集各区负责同志讨论这个问题。”邓子恢因此也不能不马上急电华中分局, 说明:“华中目前群众发动应大胆放手,不应束手束脚,不要过早纠正过左,不要害怕改变土地关系。”
刘少奇及中共中央这种态度上的变化,再清楚不过地反映出中共领导人到4月下旬还不曾意识到土地问题已经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更不曾想到过要用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来动员农民。推动中共高层在这个问题上改变政策的,不是战争形势,而是各根据地减租清算运动中所反映出来的现实状况。
可以与此相应照的,还有经过各种年谱、传记和专著所透露出来的中共中央讨论通过“五四指示”时与会者的发言记录。
关于中共中央讨论“五四指示”的会议记录,存在着时间上的不同解释。因为当年关于“五四指示”的会议记录未标明时间,且被误植于3月15日另一次会议记录之中,因此,《任弼时年谱》的编撰者认为所谓“五四指示”的讨论会实际召开于1946年3月15日,而《毛泽东年谱》、《刘少奇年谱》以及《刘少奇传》的编撰者则否认3月15日会议讨论过“五四指示”草案,坚持“五四指示”的讨论发生在5月4日当天。
不论此一讨论发生在3月15日,还是5月4日,对笔者的讨论,当不会发生多少妨碍。这是因为,从会议记录所显示的发言内容,与会者没有人从“大战在即”这个角度来谈论推动土地改革的必要性的问题。
根据会议记录,任弼时首先报告各地减租清算情形。说明“各地群众利用清算的办法,迫使地主赔偿积欠”,“依减租减息的标准来看,这种运动是‘左’了;依群 众运动现在的标准来看,限于减租减息的办法是右了。”“现在党的面前的问题是,是否批准群众的这种运动”,即“用彻底的减租减息的名义,争取在今年内基本 上解决农民要求土地问题”?
康生发言肯定农民的作法,称:“减租清算运动发展中的实际内容是农民要求土地,解决的方法……一般理由都比较正大。结果地主只好出卖土地,而农民又不要买地,于是减价折价让予农民。老解放区大概从1943-1944年就着手解决了,日本投降前已解决得差不多了。新解放区约三分之一亦已解决,但有种种偏向。”
刘少奇提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说:“土地问题今天实际上是群众在解决,中央只有一个1942年 的土地政策的决定,已经落在群众的后面了。今天不支持农民,就要泼冷水,就要重复大革命失败的错误,而农民也未必就范。”但是,“要看到这是一个影响全国 政治生活的大问题,可能影响统一战线,使一部分资产阶级民主派退出与我们的合作,影响我们的军队、干部与国民党的军队,影响国共关系与国际关系。内战虽不 由此决定,但会有重大影响。因此,不能不作谨慎的考虑。”
林伯渠问道:“另外有什么既不过火又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呢?”
徐特立提醒说:“大革命时代的错误一定不可重犯。”
毛泽东表态称:“七大写的是减租减息,寻找适当方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当时七大的代表多数在延安时间太久,各地新的经验未能充分反映,现在有了这种可能,使 我们从观念形态上解决问题,进而使一万万人得到利益。这样我们就可以进行严重的斗争,而不致失去群众的支持。国民党比我们有许多长处,但有一大弱点,即不 能解决土地问题,民不聊生。这一方面正是我们的长处。”“现在类似大革命时期(查历史问题决议说法),农民伸出手来要土地,共产党是否批准,今天必须表明态度。”解决土地问题,“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是下层建筑,其他都是上层建筑。这必须使我们全体同志明了。”当然,在宣传上,应当“暂时不讲耕者有其田,但将来一定要宣传。”
刘少奇最后对讨论作了结论,说:“方针作这样的决定:实行耕者有其田,文字还可以修改。”
总结上述发言,不难了解,第一,“五四指示”的形成,与当时的战争形势并无直接关联。第二,直接影响中共中央不得不下决心进行土地改革的最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各根据地农民受到中共各地阶级政策的影响,已经开始广泛地尝试从地主手中夺取土地,相当部分地区实际上已经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了土地问题,中共中央必须 做出反应。二是1927年大革命失败所留下的心理阴影。从与会者多人不 约而同地强调不能重复大革命失败的错误这一点,可以明显地看出,由于中共此前始终认为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的原因就在于以陈独秀为首的中共中央当时在工农运 动问题上采取了右倾机会主义的态度,特别是压制了湖南农民运动,因此,中共领导人这时不能不把是否支持根据地农民获得土地的要求,视为可能再度影响其革命 成败的关键性要素了。由此可知,与其说中共中央1946年决心推动土地改革运动是为了应付国共全面战争的动员措施,倒不如说这是它在突如其来的农民运动面前,基于其对1927年革命失败所总结的经验教训,而采取的一种应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