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股票简称:中南文化 股票代码:002445 公告编号:2016-087 (住所:江阴市高新技术开发园金山路)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5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期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不超过6万张(含不超过4万张超额配售行权额度),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218,630.55万元(2016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1.4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9.3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510.71万元(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35.33万元、6,560.55万元和13,936.27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以下简称“单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单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单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债券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为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一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债券大宗交易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低于5,000张且交易金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债券份额在协议平台无法卖出,请投资者关注该等债券交易风险。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4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7.50%-8.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6月 8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6月 13日(T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
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网下申购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的“(六)配售”。
本次债券简称为“16 中南债”,债券代码为“112400”。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00 张,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上市后不可以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13、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生产管道配件、钢管、机械配件、伸缩接头、预制及直埋保温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电影发行;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广告;贸易咨询服务;礼仪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生产管道配件、钢管、机械配件、伸缩接头、预制及直埋保温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述变更涉及工商登记工作已经办理完毕,公司已于2016年5月5日取得无锡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49411127G)。
2016年5月31日,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中南重工”变更为“中南文化”,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45”。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上述信息,请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并仔细阅读2016年4月26日《公司章程修正案》、2016年5月10日《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以及2016年5月31日《关于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
公司于2015年1月完成收购大唐辉煌100%的股权、2015年5月完成收购千易志诚100%的股权,且于2015年5月设立了中南影业、中南红影视等控制子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经于2015年1月开始由工业金属管件、压力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扩大至影视剧的制作及发行业务等。
公司认为,本次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系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开展的主要经营业务所作出的变更,原有的工业金属管件、压力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依然由公司进行,影视剧的制作及发行等业务由公司收购或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实施,公司未因本次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而导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因此而导致公司的本次债券发行不符合发行条件或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四)》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属于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提请投资者注意。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江阴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6月7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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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中南债”,债券代码:112400。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
4、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4亿元的发行额度。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4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存续期前2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年末,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发行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日为2016年6月13日,起息日为2016年6月13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6月13日;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6月1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6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6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2日。
1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8、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19、本金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20、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发行方式为一次发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方式。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开户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6、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上市后不可以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27、承销方式:主承销商将以代销方式承销本期债券。
28、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1、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2、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以下简称“单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单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单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3、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发行费用概算预计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主要包括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3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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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与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前2年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7.50%—8.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 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 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6月8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6月8日(T-1日)9:00—15: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6月8日(T-1日)15:00点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机构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报价,其后到达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不得撤回。传真:0755-83025657;
联系电话:0755—21516665;
联系人:王鹏、张丽莉、郑金波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6月13日(T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薄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6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4亿元的发行额度。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日2016年6月13日(T日)的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6月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未参与簿记建档,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同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未参与簿记建档,拟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6年6月13日(T日)15: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协议》;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16年6月13日(T日)17:00前将《网下认购协议》正本(4份)邮寄或送达至主承销商。
协议送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邮编:518046
认购协议传真:0755-83025657
联系人:王鹏,张丽莉,郑金波
联系电话:0755-21516665。
(六)配售
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1、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2、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合规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视为有效申购,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在参与簿记建档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6月13日(T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中南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9080153400000018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联行号:310584000063
银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B座
银行联系人:向莹霞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6月13日(T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金山路
办公地址: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金山路
法定代表人:陈少忠
董事会秘书:陈光
联系人:吴庆丰
电话:0510- 86996882
传真:0510- 86993300
邮政编码:214437
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王鹏、张丽莉、郑金波
电话:0755—21516665
传真:0755—83025657
邮政编码:518046
发行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6日
附件一: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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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 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 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4、 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 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 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7.50%—8.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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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7.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9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90%,但高于或等于7.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7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80%,但高于或等于7.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70%,但高于或等于7.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60%,但高于或等于7.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6年6月8日(T-1日)15:00前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申购传真:0755—83025657;
联系人:王鹏、张丽莉、郑金波;
咨询电话:0755—2151666。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签署日:二零一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