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探讨
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 家庭教育最关键
“熊孩子 犯罪 的原因是复杂的,不能简单地归因于某个孩子具有 反社会人格 、 黑暗心理 、 犯罪潜质 ,这是极不负责的做法。”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王永说,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来说,来自家庭的父母教育对其性格、心理等基础性人格的形成至关重要。
研究显示,犯极端罪行的孩子家中,父母经常出现暴力行为或管教不当。“熊孩子处于好奇心强、模仿力强的阶段,作为与他们接触最多的父母,如果没有做出良好的行为示范,那么言传身教,孩子也会模仿。”王永说。
另外,除了父母的“榜样”作用,一个民主、温和、松紧适当的管教方式也很重要。“我接触的众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中,父母粗暴打骂、疏于管理、过分监督都可能造成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做出出格甚至是极端的行为。”
“虽然现在已经改善很多,但目前的学校教育中仍存在过分注重功利性的知识性教育,忽视人格、道德教育的现象,即便有这类内容,也多流于形式和教条。”王永补充说,电视和网络的流行,模糊了成人世界和儿童世界的边界,一些成人社会中的不良信息,特别是色情暴力内容侵入儿童世界。
他山之石
由专业人士测评问题家庭
正因为父母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阶段中的基础性作用,在熊孩子“犯罪”后,父母除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之外,更应反思自己的言行和对孩子的管教方式,而反思的基础应该建立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之上。
以日本为例,政府专门设立了青少年对策部,并由具有学识经验的人组成青少年问题审议会。欧美国家也有类似由来自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的权威机构或社工组织,对问题少年的家庭教育方式进行测评,为其父母提供改进意见,或者为司法机构提供参考意见。
办法建议
通过立法对熊父母专业纠错
但我国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法规,王永介绍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如果错误的教育方式得不到纠正,严加管教可能会适得其反。”
另外一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第三方社会组织介入的情况: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
“所在单位、居委会作为一般性的社会组织,其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的专业性,以及对父母的约束性等都值得商榷。”王永说,“通过立法,确定这些专业机构的作用和地位,才能发挥其作用。”(案例中的人物均为化名)
(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