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北京骗贷案 涉案金额1.6亿元
2008年3月,房产商伊某编造虚构的买房人,在工商银行骗取1.6亿购房贷款用于公司业务运营。朝阳检察院将涉嫌贷款诈骗罪的伊某批准逮捕。
据媒体报道,伊某在北京某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任法人代表期间,他所在的公司在宣武区立项目开发了一个商品房楼盘,因为资金不足,售房业绩一直不好,伊某想进行融资。2000年9月至11月间,伊某利用虚构和套用他人信息,使用非购房人的证件,向工商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共骗得1.6亿,用于公司业务运营。
2006年2月,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没有资金支付银行贷款,伊某便弃公司离京潜逃。2008年1月,伊某在深圳落网。
据检察机关称,至伊某归案,目前其仍欠银行贷款1亿多元。
交行与深发展北京骗贷案 涉案金额9.5亿
2003年到2005年间,汤浩等人使用虚假材料,伙同公司总经理刘敏等3名员工,在一名银行信贷员的帮助下,利用虚假材料贷款,诈骗交通银行与深圳发展银行9.5亿元,制造了北京市最大骗贷案。
35岁的汤浩为研究生文化程度,被捕前是社科院的在读博士。他任法人代表的通用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尽管对外宣称是专业的燃气运营商,但实际上,该公司没有投资过任何项目,是一家空壳公司。
2003年5月至2004年3月,汤浩、刘敏编造贷款用途,通过使用虚假经济合同、伪造贷款所用证明文件等手段,以北京北方中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航天亚星电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贷款共计8.3亿余元,至案发仍有共计1.26亿余元未予归还。
2005年6月到8月间,汤浩和刘敏编造贷款用途,让该公司另两名职员闫海琳和王鹏私刻公章,制作虚假经济合同,伪造公司财务报表等,以通用燃气公司的名义,先后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1.2亿元,其中部分款项被汤浩和刘敏用于购买别墅、汽车。
据了解,以上大额贷款之所以能够贷出,时任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苏州街支行信贷员的李朝辉起了很关键的作用。当时,汤浩等人贷款所需的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等相关财务凭证,都是由掌握专业知识的李朝晖负责修改的。按照他的指点,汤浩等人利用这些虚假材料成功瞒过了银行。
事发后,汤浩被市二中院一审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他4人分别被处以6年至14年不等的刑罚。
北京农商行骗贷案 涉案金额7亿元
2010年8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北京农商行骗贷案。北京华鼎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重金打通银行高管,以虚假按揭等方式骗贷7.08亿元。
与此同时,8名为骗贷“放水”的银行干部一同受审。检方指控,北京农村商业银行CBD支行、十八里店支行、大郊亭支行的行长、副行长等人在这起骗贷案中收受贿赂近千万元。
据检方指控,胡毅及其前妻李京晶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间,指使下属,虚构二手房交易的事实,采取冒用借款人员身份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方法,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0余笔,共计人民币4.47亿余元。
2008年底,十八里店支行遭遇房贷审计,田军等人这时才得知胡毅已无力偿还房贷按揭。为堵假按揭的窟窿,田军等人又想到了另一种从银行“空手套白狼”的方式 小企业贷款。
此后,胡毅骗贷45笔,共计人民币2.61亿余元。
从2008年至2009年2月案发,田军收受了胡毅给予的人民币360万元以及轿车2部、手表5块、玉石及象牙雕件等价值350余万元的物品,款物合计人民币710万余元。胡毅还以信贷审批为脉络,将银行上上下下掌管此事的干部统统拉下了水。
建行北京骗贷案 涉案金额6.6亿元
从建行骗贷6.6亿元,曾列“中国400富人榜”第163位的谢根荣大肆挥霍之后,留下了“东华金座”这个京城著名的烂尾楼。
在谢根荣伪造购房合同骗贷被发现后,建设银行支行的正副行长为了瞒住上级,保住乌纱,竟然派员工到对方公司里协助伪造材料,又从银行骗款2亿多元。
事发后,法院一审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谢根荣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行长颜林壮有期徒刑20年,副行长赵峰有期徒刑19年。
据了解,2008年2月26日,审计人员入驻建设银行进一步调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理清了该案所涉及的20多家单位的100多个账号和巨额资金的流向,从中发现了谢根荣骗贷及银行对其进行“包庇性资金支持”的犯罪事实。
由于案情重大,审计署将审计结果上报国务院,并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示。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分局三处成立了专案组,专门查办谢根荣案。
2008年3月22日、24日,谢根荣、颜林壮等人被抓。
除本案外,警方还发现颜林壮在任职期间,伙同赵峰指令工作人员王某违反法规,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分别为北京宁馨儿经贸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00万元,为北京中通信达经贸有限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至案发尚有贷款7930万元未归还。
相关:中行开平案 涉案金额31亿元
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是中行在2001年10月进行全行数据信息科技大集中时发现的一起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开平支行三任前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等人内外勾结,利用当时联行资金汇划系统存在的漏洞,大肆贪污挪用巨额银行资金,并在案件败露后经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国。
2001年10月15日,“开平案”立案,“10·12专案组”迅即成立。当年11月,中国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
据检方统计,开平案累计挪用的人民币近31亿元,仍有近20亿元不知去向。这是建国以来最大银行监守自盗案。
2005年8月16日,广东省江门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余振东案。余对被控罪名供认不讳。
2006年1月31日,美国司法部门以签证欺诈、洗钱、非法入境等15项罪名,对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共5人提起诉讼。2009年5月,,另外两名嫌疑犯许超凡、许国俊等人被具体量刑。他们将在美国面临8到25年不等的刑期。
据报道,部分赃款被罪犯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挥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