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莫修:生命——“用什么都行,就是别用生命!”
何莫修,归国博士,为了心上人高昕留在沽宁城。
当Matthew 何 操着一口离唐山不远的纽约郊区口音突兀地出现在门外,手里拿着一只绝不应该在沽宁出现的郁金香,滔滔不绝地追求阳光、空气、水,还有love的时候,所有人几乎都惊掉了下巴,也笑掉了下巴。
这样一个人,从头到脚只写满了四个字——“不合时宜”。他是沽宁的外星来客,在地狱一样的占领地,还热情洋溢地追寻着真爱天堂;他宁可哆嗦着自杀,也不向任何生命开枪。这一切都让人觉得滑稽可笑。这个人物初始,与《生死线》中的世界间,充斥着巨大的疏离和不现实感。
初时的小何,大概用这么一句话就可以概括。有时我也是中国人,有时我也是沽宁人。这并非是从心底泛出来的认可,也许出于他对高昕的爱,也许出于他本性善良而对沽宁此地的同情,也许出于他西装包裹的躯体中残存的一丝寻根之念。但当他把七七八八的国籍摆在桌子上,面对一群气势汹汹的日本兵的时候,并不在这个“有时”之列。
何莫修来沽宁是朝圣、寻爱、观光,说什么都可以,唯独不是回家。他充满新奇地看着这个世界,兴奋远远大于沉痛。沽宁的愁云惨雾,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过眼云烟,所以高三宝几乎是愤怒地对他说:“我也是触景生情!”他唯有错愕。这景离美利坚太远,生不出感同身受之情。
这里,硝烟累累,里面翻滚着悍不畏死的战士、默默无言的沽宁、以及他追随了许久的爱人。他们在地狱,他在天堂。透过云层看这一切,永远虚无缥缈,抓不住也摸不着。
所以他说:“我要回家了。”他的家,在大洋彼岸那个太平盛世里,文明、礼貌、和平,且遥远。好像《甲方乙方》里的“好梦一日游”,梦游结束,他就该回去。当睁开眼睛,坐在洒满阳光的摇椅上,晃着透明的试管溶液,也许会想起那块战火弥漫的土地,想起自己,“有时也做过一个中国人”。
何莫修是一个找不到家的人,他曾经认为只要有阳光、空气和水,生命可存活的世界就完满。他曾经在夹缝中痛苦摇摆,不知道何去何从。然而他终于决定留下来,和那群为他牺牲生命的人在一起。这是一种对困境中的生命更为尊重和真诚的形式:加入他们,回归他们,成为他们!把他们当成朋友,同志,生死之交!
纵观全剧,对何莫修强调最多的,就是“他有一个见了鬼的大脑。”这个大脑懂各种各样有用的玩意,会做雷管、超级炸弹,能值上整整五吨的炸药。很多人都忘了,何莫修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科学家。他有尊严、有感情、有自己的选择和爱,然而少有人真正关心他想去哪,想要什么,大家只关心他在哪才能把这种价值最大化。“天才”已经取代了“人”被贴在他的脑门上。
剥开有些滑稽的礼仪、专属于科学家的木讷可爱,露出的是一颗纯净的心,一腔纯粹的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才是他最可宝贵的东西,从出场保持到最后。直到剧终被人带走时,别人许诺用生命保护他,他还举起手哽咽着大喊:“用什么都行,就是别用生命!”别人看他,是无数价值的堆砌;然而,他看他们,只是生命,单纯的不掺任何杂质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