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7日讯近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区征补公告〔2026〕20号),就拟征收北辛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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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北辛村集体土地。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会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东城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涵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领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地块位于南二路以南、东三路以西,面积共0.166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旱地0.0030公顷、乔木林地0.0392公顷、沟渠0.1242公顷。公告明确,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补偿标准方面,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东营市东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9.5万元/公顷,农用地及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均为109.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补偿费按照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安置与社会保障方面,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按照《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的规定执行。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公告显示,本公告将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站、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进行发布,公告期为30日,自2026年9月5日起至2026年10月5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内向发布机关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经听证确需进行调整的,方案修改完善后将予以公布。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的,可以在办理补偿登记时一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公告期间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信息按照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公告同时公布了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宋春雨,联系电话0546-5173121,联系地址为府前大街59号。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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