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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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相关科研不端和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根据规定,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的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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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专项督查期间未能切实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对课题的管理与监督失职,导致部分课题参与单位未按督查要求提交财务资料。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给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二)山东某高校张颢2020年、2022年和2023年存在委托第三方代写基金项目申请书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5年12月23日至2030年12月22日),给予通报批评。
(三)江西某高校温志立存在买卖论文和数据、滥用基金项目资金、发表的涉事论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申请书研究基础伪造篡改等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1960440、82070594),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5年12月23日至2030年12月22日),给予通报批评。
(四)江苏某高校顾斌贤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第三方代投和抄袭剽窃的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71603227),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5年12月23日至2030年12月22日),给予通报批评。
(五)广东某高校张琦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数据买卖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5年12月23日至2028年12月22日),给予通报批评。
(六)湖南某两所高校曹晓诚、全梅芳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部分实验数据买卖和伪造篡改的客观事实。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分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5年12月23日至2028年12月22日),给予通报批评。
(七)新疆某高校程路峰、徐琦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1360491),追回已拨资金,分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5年12月23日至2030年12月22日),给予通报批评。
(八)山西某高校李卓玉、剌晓琴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伪造篡改、抄袭他人研究成果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31770382、32300328),追回已拨资金,分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5年12月23日至2028年12月22日),给予通报批评。
(九)江西某医院李志华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实验数据的客观事实。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1860546),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5年12月23日至2028年12月22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河南某高校杨晓菲的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剽窃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未获资助),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5年12月23日至2028年12月22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一)上海某高校王一玮的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伪造研究基础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5年12月23日至2028年12月22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二)河南某高校王叨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和王伟伟、李向楠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均存在买卖部分实验数据的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32070623),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以上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三)河南某高校程哲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赵曌、纪妹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和焦鹏飞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均存在伪造篡改的客观事实。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U1904142、82273056),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以上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四)河南某高校刘东雷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和杨成梁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均存在伪造篡改的客观事实,还存在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分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五)湖北某高校李樊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买卖实验数据和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六)上海某高校马骏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买卖部分研究数据、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6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七)湖北某高校李平衡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第三方代投、部分图片虚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的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42201234),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6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八)上海某高校刘萍和山东某高校孙亮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问题;此外,刘萍还存在在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提供虚假信息及违规申请基金项目的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1300964、81874034),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刘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6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取消孙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十九)上海某高校朱利民和云南某高校武俊紫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图片使用混乱、不当操作的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2104403),追回已拨资金,分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陕西某高校和水祥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图片使用混乱、不当操作的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一)江苏某高校王增军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图片使用混乱、抄袭剽窃的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1771640),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二)山东某高校史光军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买卖研究数据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三)江苏某高校王成海、周俊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王成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7年(2026年4月8日至2033年4月7日)、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5年(2026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取消周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四)吉林某高校姜龙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抄袭剽窃、数据伪造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6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五)河南某高校付裕2025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研究基础虚假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基金项目(批准号52505599),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六)湖北某高校来金钢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部分内容抄袭剽窃、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51707071),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七)海南某高校廖波泄露项目评审信息、为本人和他人申请项目向潜在的评审专家打探项目评审信息并实施请托,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之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之约定。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6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5年(2026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八)上海某高校金佳丽、王平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伪造篡改科研数据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2073155、31920103007、82341028),追回已拨资金,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取消金佳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7年(2026年5月26日至2033年5月25日),取消王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6年5月26日至2031年5月25日),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九)天津某高校郑浩、陈佺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部分数据由估算完成,另有部分数据重复使用或粘贴错误。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32400621、32230046),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郑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7年(2026年6月9日至2033年6月8日),取消陈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6年6月9日至2031年6月8日),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三十)上海某高校周东阳、苏佳灿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数据伪造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分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6年6月9日至2031年6月8日),给予通报批评。
(三十一)广东某高校万文华、邝栋明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部分数据微调、部分数据(图片)使用混乱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2341014、32530037、U25C2022、82025016),追回已拨资金,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分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6年6月9日至2029年6月8日),给予通报批评。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请广大科研人员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作风,恪守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准则;各依托单位应当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第一主体责任,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认真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请、评审、执行和成果发表过程中持续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严肃查处科研不端与违规行为,对前述案件中的有关责任主体,实施包括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在内的联合惩戒措施;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依托单位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依规予以问责,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共同构建良好科研生态,为如期建成科技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
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简称:高校联盟)是由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东北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重庆邮电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曲阜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海豚大数据科技等全国54家高校、企业共同发起,于2018年5月26日在北京中国科技会堂正式成立。迄今为止,联盟发展会员300多家, 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联盟由一批积极投身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教育事业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公益性、全国性学术交流服务平台。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潘云鹤、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国良、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伯虎担任联盟名誉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谭建荣担任联盟理事长。联盟工作接受工信部、国家网信办等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联盟主要工作是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加盟微信13651193492)
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
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全称是“山西省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是经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23年10月在太原成立的第一批专业研究人工智能、赋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独立法人组织。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依托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及理事会资源,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的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计划,将研究院打造成为山西省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的示范应用推广平台,同时面向全国开展人工智能业务。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名誉院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伯虎担任。研究院内设AI产业学院共建中心、实训实习就业中心、实验室建设中心、专家智库等6个职能部门。欢迎加入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专家智库,共同赋能高校AI人才培养及产教融合事业发展。
高校区块链专委会
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区块链专委会(简称:高校区块链专委会),是由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贵州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陕西师范大学、中国网安、海豚大数据科技等全国40多家高校、企业和机构共同发起,于2019年12月7日在广东省佛山市正式成立。目前发展高校及企业会员70多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教授陈纯担任高校区块链专委会名誉顾问;福州大学教授蔡维德、中国计算机学会区块链专委会主任斯雪明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担任高校区块链专委会名誉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区块链中心主任陈钟教授担任高校区块链专委会主任。高校区块链专委会主要工作是促进高校区块链教育,为高校区块链专业建设及学科发展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高校元宇宙专委会
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元宇宙专业委员会(简称:高校元宇宙专委会),是由清华大学、湖南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汕头大学、河北金融学院、保定市元宇宙协会、英伟达中国、海尔衣联网研究院、海豚大数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全国20多所高校、企业和机构共同发起,于2022年11月5日在北京正式成立。中国工程院院士、计算机软件与虚拟现实领域专家赵沁平担任高校元宇宙专委会名誉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名誉院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高级顾问李伯虎担任高校元宇宙专委会名誉主任;清华大学信息国研中心可信软件和大数据部常务副主任邢春晓担任高校元宇宙专委会主任委员。目前已发展高校及企业会员30多家。高校元宇宙专委会主要工作是促进高校元宇宙教育、加强校企合作、推动元宇宙专业建设及学科发展,为元宇宙教育教学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高校数字经济专委会
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简称:高校数字经济专委会),是由华算人工智能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四川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北京印刷学院、西藏民族大学、河北金融学院、重庆财经学院、苏州城市学院、北京中关村软件园、百度、海豚大数据科技等全国60多家高校、企业和机构共同发起,于2024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姜旭平、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赖茂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姜奇平、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吕本富担任高校数字经济专委会主任委员。高校数字经济专委会主要工作是促进高校数字经济专业建设及学科发展,推动产学研合作,为高校数字经济专业教育教学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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