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中部第304回】
2011年1月20日,我公司因货款纠纷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对方银行十几万资金。
4月中旬,第一次开庭时,对方聘请了大律师,我带着财务人员小凳子。
法庭上,对方提交的反诉状让我颇感意外——第一条称我方屡屡违反合同约定延误交货,要求我们按照订购合同书的约定,每天支付3%的违约金
第二条主张我方故意拖延时间,未处理其退回的不良品;
第三条主张我方的不良品,造成对方几十万元的重大损失。
第四条主张其有数万元货物未收到,要求我方核减对应货款。
第五条主张原对账无效,而后续通知我方去对账,是我方故意不去对账,因为对账结果对自己不利。
我瞟向旁边的小凳子,满脸焦急的神色明明白白挂在他脸上。
是的,单看这五条,每一条似乎他们都言之有据:
第一条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对比我方实际出库日期,时间差列得清晰明确,乍一看我方延误交货的事实确凿无疑;
第二条中,其仓库确有不少带有我方出货标识的不良品,对方主张我方故意不取,看似我方理亏;
第三条他们有客户的退货单,说是我方造成他们数十万元损失;
第四条更刁钻,凡是我们走快递代送的货物,金利丰一概不认,一口咬定没收到。可惜他们的仓管人员早已离职,这下愣是死无对证。
第五条他们的财务人员已经离职,因此认定对账无效,而所谓的“通知我们对账”更是反咬一口。
对方还通过举证,说我们送货经常数量不够,将我方污蔑成道德败坏、不守信用的不良厂商,将他们自己标榜为一诺千金、守法守信的优秀企业。
我申请休庭,请求法官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重新提供证据。
法官则宣布半个月后第二次开庭。
走出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大门,小凳子嘴里反反复复念叨着,怎么也想不到对方居然无赖到这种地步。难怪早就有人说他们故意给人挖坑,在我们工厂之前,已经有三家和他们合作的五金厂栽在了他们手里,这话果然不假。
小凳子一个劲夸我:“你在法庭上也太厉害了,换我碰到这些诬陷我的证据,早就慌得六神无主了,你简直就是我崇拜的偶像!”还时不时拉着我勾手指,说下次还要跟着我。
我和小凳子说:“打官司重在证据。不管他们怎么欺诈,总能留下破绽,能不能找到完整的证据链,才是我们这次起诉成败的关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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