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药监局公开一份行政处罚,宜宾一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未真实记录药品销售流向,直接被罚款 40 万元。
很多药店、批发企业觉得,进销存、销售流向记录只是纸面工作,稍微漏记、补一补没关系。看完这个案例,一定要提高警惕,现在监管对追溯、流向记录的核查,已经动真格。
处罚文书显示:
处罚文号:川药监处罚〔2026〕3001 号 违法事实:未真实记录药品销售流向 处罚结果:罚款 4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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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大白话: 药品从进货到卖给谁,每一笔销售流向,系统和纸质记录必须如实、完整。
- 不能事后补录、不能虚构销售记录
- 销售出去的药品,流向要可追溯,账、货、系统数据三者要对上
- 不管批发还是零售门店,这条要求全部适用
⚠️很多同行踩坑点:
- 图省事,实际已经销售,系统延后补录记录
- 为应付检查,虚构客户、虚构销售流水
- 退货、调拨药品,没有完整做好流向变更记录
不要以为只是 “记录写错” 的小事。药品销售流向记录,是药品追溯的核心,一旦记录失真,药品去向查不清楚,会直接触发高额罚款。
这个案例给所有医药从业者敲了警钟。GSP 不是应付检查的纸面资料,进销存、销售流向记录,每一笔都要真实完整。 日常多做自查,及时修正漏洞,避免等到检查找上门,付出高额罚款的代价。 觉得有用可以转发给身边做药店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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