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学,重庆的中小学校园将迎来一条新规——不是校长说的,不是班主任说的,而是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九条明确: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消息一出,“重庆立法禁止学生带手机入校”迅速冲上热搜。支持的声音不少,疑问同样很多:所有学校都必须一刀切吗?以前校规管手机不合法吗?放学以后谁来管?
先把事实坐实,再把判断走到证据允许的最远处。
中小学校园里该不该有手机,这个话题争论了至少十年。
过去几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学校因为手机管理冲上热搜:有学校把没收的学生手机当众砸毁,有学生因携带手机被要求停课一个月,还有商家嗅到商机开始出售“藏手机神器”——伪装成水杯、充电宝的手机收纳工具,在电商平台销量过万。
与此同时,另一组数据也在持续攀升。据相关统计,我国未成年网民已达1.96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3%。手机对于中小学生而言,早已不是“要不要接触”的问题,而是“如何管理”的问题。课堂里低头刷短视频、课间联机打游戏、熄灯后躲在被子里聊天——这些场景几乎每一所中学的教师都不陌生。
7月30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条例共8章58条,涵盖不良行为预防、严重不良行为矫治、重新犯罪预防等全链条治理内容。手机管理被写入其中第二十九条,纳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整体制度框架——这一定位本身就值得关注:立法者不是把手机当作一个教学管理问题,而是当作一个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来对待。据重庆日报报道,条例历经两审后高票通过,此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系统梳理共性意见建议23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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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资料图01 开学:新规落地
据重庆人大消息,该条例于今年初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审议项目。市人大社会委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团市委等单位深入区县实地调研,联合高校专家团队赴上海、云南等地学习借鉴经验,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草案5月27日提请一审,历经两审后于7月30日高票通过。
条例的立法背景中,犯罪低龄化、团伙化、网络化是反复被提及的关键词。据重庆日报报道,近年来重庆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数量有所下降,公安机关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抓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连续三年“双下降”,全市12所专门学校学生矫治转化率保持在98%以上。但低龄化、网络作案等新特征,对预防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手机管理进入条例并非孤立条款。条例同时明确了法治教育纳入必修课、学生欺凌防控机制、网络沉迷预防等多项制度,手机条款是整体治理框架中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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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资料图02 条文:可以禁止
第二十九条原文的关键表述是“可以禁止”,而非“应当禁止”或“必须禁止”。
这意味着条例赋予学校一项权限,而非施加一项义务。具体管理方案交由各校自主制定,学校可以结合学生结构、住校走读比例、校园通讯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合本校的管理方式。有的学校可能选择全面禁止手机入校,有的学校可能允许带入但统一保管,有的学校可能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允许使用——这些方案都在条例授权范围之内。
即便是经允许带入校园的手机,也必须执行统一保管制度。上课期间由班级集中收纳或教师代管,放学后方可返还。只有课堂教学需要使用电子产品时,才可在教师安排下使用。“经允许带入”和“统一管理”这两个前提条件,堵住了“带是带了但自己用”的漏洞。
除手机外,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搭载游戏、短视频、社交软件功能的智能终端设备,同样属于管理范围,将按照各学校的管理细则纳入管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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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资料图03 纠偏:早已有法
互联网上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以前禁手机只是校规,现在终于有了法规依据。”
这个说法需要纠正。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2020年10月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原文写道:“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这不是校规,这是法律。
在此基础上,教育部2021年2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同年6月,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三条的表述与重庆条例几乎完全一致:“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到教育部的通知和部门规章,再到各地的地方性法规,校园手机管理早就有法可依。重庆此次立法真正的增量意义,不在于“从无到有”,而在于把手机管理纳入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地方性法规框架,为校园管理提供了更具针对性的地方立法支撑,也让学校在具体执行中面对纠纷时有了更清晰的依据。据新华网报道,广州、郑州、福建等地也陆续通过地方立法,对中小学生校园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行为作出管控规定,形成地方层面的连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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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资料图04 边界:不是一刀
“可以禁止”是授权性规定,不是强制性规定。这一字之差,意味着不同学校完全可能产生不同的管理细则。
复杂不等于没有主次,反方成立一部分也不等于必须五五开。在“禁”与“不禁”的讨论中,有两个容易被忽略的边界。
第一个边界是家长合理需求。走读学生上下学路途中的安全联络,住校学生家庭定期通话的需求,天气突变、临时留校等突发情况的应急沟通——这些都不是矫情,而是真实的生活场景。条例中“经允许带入”“统一管理”的设计,本身就为这些需求留出了空间。广州2024年施行的《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同样明确,学校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公用电话供学生应急联系家长。郑州2024年底通过的相关决定也提出,学校应当在校园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公用电话,供学生应急联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二个边界是教学需要。教育部2021年通知中明确提出“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数字化教学、在线课堂、课堂互动工具等场景中,手机和平板电脑可能是教学工具的一部分。条例中“除教学需要外”这一限定,确保了禁令不会切到教学本身。教育部2021年通知还强调,学校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这一条同样指向管理方式的精细化,而非一刀切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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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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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资料图05 校外:谁来接手
校园内的手机管理有了法规,校园外呢?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未成年人的手机使用时间,大部分发生在校外。上课日在校时间大约十个小时,放学后、周末、寒暑假——这些时段手机的使用管理,不在校园法规的管辖范围内。手机管理本身并非越严越好,国家政策一直强调“有限带入、统一保管、避免简单粗暴”,立法目的也不是纯粹一刀切,而是建立合理的秩序。
据《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严格限制被监护人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规范使用的场所、时段、时长、频率。郑州的相关决定同样在第六条、第七条明确家长的责任:支持配合学校管理,合理安排放学后生活,严格限制使用时间、内容和权限。
校园禁令解决的是“在校期间”的问题。“学校管得住家里管不住”——这句来自多位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心声,揭示了手机治理的真正难点。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殷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家庭才是防止手机沉迷的最后一道防线,手机管理背后暴露的是“家庭生活丰富程度不足、亲子沟通缺位”等深层问题。孩子回到家后面对的那块屏幕,才是考验自制力的真正战场。
换句话说,如果放学后的家庭环境缺乏陪伴、缺乏引导、缺乏替代性的生活内容,校园禁令能减少的只是白天的那一部分屏幕时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沉迷问题。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主要时间可能发生在校外,校园禁令无法替代家庭端管理与数字素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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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资料图06 终局:学会自管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追踪数据,到2026年3月已有114个教育体系实施国家层面的校园手机禁令,占全球国家的58%。这场全球性的校园手机治理浪潮,指向的并不是一个简单答案。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要给孩子更充足的交流与户外活动时间,要让更多的学生能够养成自主能力,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很多问题就更容易解决”。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蔡海龙也曾指出,不宜采取一律禁止的态度,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手机的关键在于家长——应当采取民主的方式,和孩子一起商量制定手机使用的规则,培养孩子的网络素养和自治自律能力。
真正成熟的手机治理,不是让孩子永远没有手机,而是让学校、家庭和孩子都知道什么时候不用、为什么不用,以及离开强制管理之后怎样自己管住自己。
法规划出了校园的边界,家长守住了家庭的底线,而最终要长出自控力的,是孩子自己。
结尾:回到现场
9月1日,开学第一天。重庆各中小学将根据本校条例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通过家长会、班级通知、入学须知等渠道向家长和学生发布。有的学校可能在校门口设置手机收纳柜,有的可能由班主任统一保管,有的可能划分了允许使用手机的区域。家长需要做的是等待本校的正式通知,提前规划孩子上下学的联络方案,并在开学前与孩子沟通好放学后居家使用手机的规则。
教室里的上课铃声照常响起,学生走进教室,书包里或许少了一部手机。但法规可以替学校划出边界,却不能替孩子长出自控力。真正的考验不在开学第一天,而在之后的每一天——在学校管不到的时候,在家长看不见的时候,在孩子独自面对一块发光的屏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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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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