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工资条上多了一笔"社保基数补差",要不要自己算?要不要去窗口申报?不补会怎样?这几天,不少青岛企业财务和HR都在问同一个问题。
先说结论:这笔补差系统自动核算、自动生成,单位不用申报、不用计算,但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缴,否则超期要正常计征滞纳金。下面把来龙去脉和操作要点一次讲清楚。
一、补差是怎么来的?
8月14日,山东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75号):2025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452元,据此核定2026年度职工养老、医疗、长期护理、工伤、失业五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22863元、下限4573元。今年青岛不再单独制定基数,与全省执行同一套标准,省内流动就业社保衔接更顺畅。
关键在时间差:新基数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但文件8月才印发,所以1-7月一直按旧基数预收,8月公布的基数与预收基数之间产生了差额。按照税务部门统一部署,这笔差额统一在9月处理生成,单位缴费和灵活就业缴费同步补收。北京、上海等多地同类通告口径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基数调整差额补缴的,不计征滞纳金。
二、这3件事,不用做(做了反而添乱)
❌不用手工调整申报基数。系统会按新基数上下限自动核算并生成补差数据,单位无需对缴费工资手动申报调整——除非你确认当初缴费工资申报有误,才需要更正申报。
❌不用自己算补差金额。职工工资与新基数存在差额的,系统自动核定单位补差总金额,9月直接生成,财务不用逐人测算。
❌在职职工个人不用任何操作。补差随单位缴费一并完成,职工本人不用去窗口、不用在手机上操作,正常领工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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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这2件事,必须做(不做有真金白银的损失)
✅第一件:12月31日前完成补差缴费。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单位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结清全部基数差额,12月31日前补缴不计征滞纳金;超过时限,将按规定正常计征滞纳金。建议财务把这项补缴排进11月、12月的付款计划,别拖到最后一刻。
✅第二件:核对补差名单和金额,别漏人。系统自动算≠自动对。要重点核对三类人:离职人员——按政策离职人员也需要补差,需配合原缴费单位完成;退休人员——补差完成后全市统一安排退休金重算,漏了会影响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需在9月系统生成补差金额后,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的"特殊缴费"界面主动补缴,注意代扣银行卡余额充足,避免补扣失败。
四、最容易踩的3个坑
⚠️坑1:以为"只有低于下限/高于上限的员工才补"。错。工资落在4573元至22863元区间的按实际工资申报,凡是1-7月按旧基数预收产生差额的,都可能涉及补差,不是只有卡在上下限的人。
⚠️坑2:以为"补缴拖着没事"。错。免滞纳金只限本次基数调整差额、且须在年底前完成;因其他原因造成的社保补缴,仍按规定计征滞纳金。
⚠️坑3:以为"补差是税务的事,跟财务无关"。错。系统自动生成后,单位账户的扣款、缴费到账确认、工资条补扣记录、离职退休人员联系沟通,样样都是财务和HR的活。
一句话总结:9月社保补差,不用申报、不用计算、职工不用动手;财务要做的就是把12月31日前补缴和人员名单核对这两件事盯牢,再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去小程序"特殊缴费"补齐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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