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意外赔了168万,84岁老母亲要分三分之一被儿媳孙子拒绝,法院最后只判30万,一家人为这笔用命换来的钱彻底反目
余某某在重庆工地被物料砸中,人没救回来。家里拿到了168万赔偿金,钱还没捂热,84岁的老母亲就把儿媳和孙子告上了法庭。她要求分走三分之一,也就是56万。儿媳和孙子一分钱都不想给。最后法院判下来,老母亲拿到30万6千块。两边都不服,都上诉,二审还是维持原判。这笔用命换来的钱,从到账那天起,就没让这个家安生过一天。![]()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老母亲养了儿子一场,儿子死了,她要点养老钱天经地义。可儿媳和孙子的说法是,老太太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根本不缺人养。而余某某是家里唯一挣钱的人,他走了,儿媳妇没工作,孙子刚成家,孙媳妇还怀着二胎。这168万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横财,是这一家子以后活下去的底。老太太张口就要三分之一,他们觉得这不是养老,是割肉。
村委会调解了好几轮,一点用都没有。老太太觉得自己被儿子一家抛弃了,儿媳和孙子觉得老太太被人撺掇着来抢钱。最后只能上法院。法院先把丧葬费和差旅费扣掉,将近6万块,这是实际花出去的钱。剩下的钱里面,有一块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个钱不是谁都能拿的。它专门发给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生前靠死者养活的人。尹婆婆84岁,确实没劳动能力了,但法院查明,她长期没和余某某住在一起。她平时是在四个子女家里轮流住,余某某只是其中一个儿子。余某某死后,她还有另外三个子女可以继续轮流赡养。而余某某的妻子和儿子,是实实在在和他住在一起,靠他工资过日子的人。家里没了余某某,等于天塌了。
法院的分配逻辑很直接,不看谁跟死者血缘最近,看谁跟死者生活最紧密,谁最离不开他。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这句话在判决里分量很重。遗产是死者生前留下的财产,可以按继承法平分。死亡赔偿金是死后才产生的,是对活着的人的补偿,性质完全不一样。所以老太太要求按三个人平均分,法律上站不住脚。最后法院综合算下来,给她30万6千块,比她要的56万少了25万多。![]()
这个案子在网上吵得很厉害。有人说,老太太肯定是被其他几个子女利用了,她一个84岁的人,哪懂什么赔偿金分配。背后撺掇她打官司的人,就是想从这笔钱里分一杯羹。老人赢了官司,钱到手了,最后花在谁身上,真不好说。也有人说,儿媳和孙子太贪了,老太太是死者的亲妈,给个三四十万怎么了。168万又不是小数目,分给老人一部分,剩下的也够他们撑一阵子。非得一毛不拔,闹到法院,脸都不要了。还有人说,最傻的是老太太,她根本不该要这笔钱。她应该跟孙子说,钱我一分不要,你们给我养老送终就行。这样钱留住了,亲情也留住了。可她偏不,非要打官司,最后钱是拿到了,孙子家的大门也永远关上了。
这些话听着都有道理,但都站在各自立场上。老太太84岁了,她心里怕的是,儿子没了,孙子以后会不会管她,谁都说不准。她手里没钱,说话就没底气。她要的不是钱,是一个保证。儿媳和孙子心里怕的是,这168万听着多,可真算下来,孙子刚结婚,媳妇要生孩子,以后养孩子、还房贷、过日子,哪一样不要钱。老太太拿走五六十万,这个家可能就塌得更快。两边都在为自己的后半辈子打算,谁都没错,谁也都挺狠。
余某某生前大概怎么都想不到,自己这条命换来的钱,最后成了拆散这个家的导火索。他母亲和他妻子儿子,从一家人变成了原被告。法庭上面对面坐着,一个要钱,一个不给。判决书下来,钱是分清楚了,可这家人的情分,也分得干干净净。30万6千块,买断了祖孙三代最后一点体面。![]()
工地上的意外天天都在发生。每一笔赔偿金的背后,都站着一群刚刚失去亲人的人。他们还没从悲痛里缓过来,就要开始算钱了。算得多算得少,都有人不满意。法院能把数字算清楚,却算不清谁更痛,谁更需要这笔钱,谁的后半辈子更难过。老太太拿了钱,心里就踏实了吗,未必。儿媳和孙子保住了大部分钱,心里就不恨了吗,也未必。
这笔钱从打进银行账户那一刻起,就把这个家劈成了两半。一边是失去儿子的母亲,一边是失去丈夫和父亲的孤儿寡母。他们本该抱在一起哭,最后却站在法庭上争。168万,成了这个家最后一件共同拥有的东西。分完,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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