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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这杯酒我干了,你随意。
今天叫你出来,没别的事,就是心里憋得慌,想找个活人喘喘气。
这话我不敢跟亲戚说,更不敢跟我儿子说。
到了我这个岁数。
五十八了。
眼看着就要奔六十的人。
半截身子都埋进了黄土。
按理说早该清心寡欲。
活个通透了。
可事实呢?
人这个皮囊,有时候真他娘的不受脑子控制。
去年十月份,我老婆李萍去了省城。
我儿子在那边安了家,儿媳妇生了个大胖小子。
亲家母身体不好,带不了孩子,这重担自然就落到了李萍肩上。
走的那天,我去火车站送她。
她提着大包小包,里头装的全是给儿子带的土特产,还有给孙子手工做的小棉袄。
她那个腰椎间盘突出早就严重了,走路都微微弓着背。
我接过她的包,沉得勒手。
“你到了那边,别舍不得吃穿,多买点好肉。儿媳妇要是甩脸子,你别跟她吵,但也别委屈自己,大不了买张票回来。”
我在进站口嘱咐她。
李萍白了我一眼,顺手给我理了理衣领。
“我去了省城,你一个人在家别凑合。冰箱里我包了三层冻饺子,想吃就煮。衣服别攒一个星期才洗,味儿大。”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
一边看着电子屏幕上的检票信息。
眼神早就飞到了几百公里外的大孙子身上。
我点了点头。
看着她被人流挤进检票口。
背影一点点变小。
最后消失在拐角。
从火车站出来,我点了一根烟。
秋天的风吹在脸上,有点凉。
我忽然觉得,心里头空落落的。
三十多年的夫妻。
从二十出头就睡在一个被窝里。
虽然这几年早就分了房。
或者背靠背不怎么说话了。
但屋子里好歹有个人气儿。
她这一走,我的生活就像是被抽掉了一块承重墙。
刚开始那半个月,我还觉得挺自由。
没人管我抽烟了。
以前在客厅抽一根,李萍能念叨半天,拿着抹布跟在我屁股后面擦烟灰。
现在我躺在沙发上抽,烟灰弹在地板上,也没人管。
晚上想看抗日剧看到几点就看到几点,不用担心电视声音吵着她睡觉。
可是,这种自由感没撑过一个月,就被那种死寂一样的孤独感给吞噬了。
每天晚上下班回到家,推开门,屋里是黑的,冷的。
没有饭菜的香味,没有锅碗瓢盆的撞击声,连个跟你拌嘴的人都没有。
我把电视打开。
声音调到最大。
然后一个人坐在餐桌前。
吃着外卖。
或者煮一碗速冻水饺。
吃到最后,嘴里是什么味儿都不知道了。
吃完饭,我就坐在沙发上发呆。
看着墙上的挂钟。
秒针“滴答。滴答”地走。
感觉时间被拉得无限长。
那时候我才明白,老来伴,老来伴,伴的其实就是个响动。
事情发生变化,是在李萍走后的第三个月。
冬天到了,天黑得越来越早。
我们小区临街有几个门面房。
其中一个原本是卖五金的。
后来老板回了老家。
门面就空了出来。
十一月底的时候,那里新开了一家快递驿站,兼做点干洗和衣服缝补的活儿。
老板娘叫周芸,四十二岁。
我是去取快递的时候认识她的。
儿子从省城给我寄了两瓶降压药,我下班顺路过去拿。
驿站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子,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老板,取件,尾号7742。”
我站在门口喊了一声。
从一堆纸箱子后面,站起来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件贴身的黑色高领毛衣,外面套着一件红色的马甲,头发用一根皮筋随便扎在脑后,有几缕碎发散落在脖颈上。
“大叔,您稍等啊,我给您找找。”
她的声音很软,带着点南方口音,跟我们这儿本地女人的粗嗓门完全不一样。
她弯下腰去翻找快递。
驿站的灯光有些昏暗,打在她的背影上。
那件黑色的紧身毛衣,把她的身段勒得很清晰。
我赶紧挪开视线,盯着墙上的收费标准看。
“找到了,是这个小盒吧?”
她站起身,把快递递给我。
我伸手去接,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指。
她的手很热,有点粗糙,但很软。
就那么一瞬间,我感觉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拨了一下。
“谢谢啊。”
我拿过快递。
转身就走。
步子迈得很快。
像是怕被人看穿了什么。
回到家,我坐在沙发上,看着空荡荡的客厅,脑子里却控制不住地闪过周芸刚才弯腰的背影。
我暗骂了自己一句:老东西,想什么呢。
我今年五十八了,高血压,前列腺也不太好,起夜频繁。
身体早就过了那个火气旺盛的年纪。
我和李萍这几年,早就过成了纯粹的亲人。
她嫌我打呼噜,嫌我身上有老人味,我们在三年就分床睡了。
至于那种事,大概有两三年都没碰过彼此了。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这辈子的男人零件,也就是个摆设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失眠了。
我躺在冷冰冰的被窝里,闭上眼,闻到的仿佛不是被子上的樟脑丸味,而是一股淡淡的、廉价洗发水的香味。
那是周芸身上的味道。
我知道我不该这样,但我控制不住。
生理上的好感,有时候比心理上的感情来得更直接,更蛮横。
它就像是埋在灰烬底下的一颗火星,平时看着早就灭透了,可只要稍微见点风,呼啦一下就能燎原。
从那以后,我往驿站跑的次数明显变多了。
其实哪有那么多快递要取。
我有时候是去寄点土特产给省城的儿子。
有时候是拿着一件开线的旧外套去让她缝。
有时候干脆就是路过。
进去买包烟。
顺便搭几句话。
周芸是个苦命的女人。
熟悉了以后,她断断续续地跟我讲过她的事。
她老家是四川的,早些年嫁到了我们这边。
前夫是个酒鬼,喝醉了就打人。
她忍了十年。
后来实在受不了了。
带着上初中的女儿净身出户。
离了婚。
为了供女儿上学,她什么活都干过。
在饭店端过盘子,在超市理过货,现在攒了点钱,盘下了这个驿站,勉强糊口。
“李大哥,你说女人这辈子,图个啥?不就是图个安稳吗?我这辈子算是毁了,就指望我闺女将来能考个好大学,别走我的老路。”
有一次,我在驿站里帮她搬几个重件,她递给我一瓶水,坐在纸箱子上,叹着气对我说。
我看着她眼角的细纹。
还有因为长期干活变得粗糙的双手。
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滋味。
那是怜悯,但又不全是怜悯。
“大妹子,日子总会好起来的。你还年轻,以后的路长着呢。”
我干巴巴地安慰她。
她笑了笑,眼睛里亮晶晶的。
“李大哥,你人真好。嫂子去省城带孙子,你一个人在家里,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吧?以后要是下班晚了,就来我这儿,我用电磁炉煮碗面,顺带就给你带出来一份。”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我知道,这时候我该拒绝。
我说。
“不用了,我自己随便对付一口就行。”
但我的脚却像生了根一样,站在原地没动。
我看着她被冻得有些发红的鼻尖,闻着她身上那股淡淡的女人香,喉咙发紧。
“行,那就麻烦你了。”
这话一出口。
我就知道。
有些界限。
开始模糊了。
那段日子,是我这几年过得最鲜活的一段时间。
我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了。
以前冬天,我就两件旧羽绒服换着穿,袖口都磨得发亮了也懒得洗。
出门连胡子都懒得刮。
可是后来。
我每天早上都会站在镜子前。
仔仔细细地把胡子刮干净。
我还去理发店染了头发。
理发师问我。
“大叔,怎么突然想起来染头发了?”
我含糊地答。
“快过年了,显得精神点。”
其实我知道,我只是不想在周芸面前显得太老。
每次下班,我都会刻意绕远路,从驿站门口经过。
如果她在忙。
我就站在门外抽根烟。
隔着玻璃看她一会儿;如果她刚好闲着。
我就进去坐一会儿。
帮她理理货。
或者听她抱怨几句女儿的成绩。
有几次,我真的在她那里吃了晚饭。
很简单,就是挂面卧个鸡蛋,撒点葱花,滴几滴香油。
我们俩坐在驿站狭窄的过道里,一人端着一个一次性纸碗。
外头是寒风呼啸,屋里电暖风呼呼地吹着,热气腾腾的面条散发着香味。
她吃面的样子很秀气,时不时把滑落到额前的头发别到耳后。
我在那一刻,居然产生了一种错觉。
我觉得自己好像不是五十八岁,而是三十八岁;我觉得眼前的女人,才是我想要过一辈子的那种踏实和鲜活。
最危险的一次,是在腊月里的一个晚上。
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雪,路面上结了厚厚的冰。
我刚回到家,准备煮点速冻饺子,手机响了。
是周芸打来的。
“李大哥,你睡了吗?”
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没呢,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心里一紧,赶紧站了起来。
“驿站的水管冻裂了,里头全是水,好多快递都泡了。我一个人弄不了,你能不能……能不能过来帮帮我?”
“你等着,我马上到!”
我连外套都没来得及扣好。
抓起手电筒和几把扳手。
披着大雪就往楼下跑。
路太滑,我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磕在石头上,疼得我直抽冷气。
但我没顾上疼,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跑到了驿站。
驿站里已经水漫金山了。
周芸挽着裤腿,正在拼命往外扫水,急得眼泪直掉。
我二话没说。
直接蹚进水里。
找到总阀门。
死死地拧紧。
然后帮着她把那些还没来得及拆的纸箱子往高处搬。
两个人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算把残局收拾好。
我们俩都湿透了。
我穿着的棉裤贴在腿上,冰凉刺骨。
周芸更惨,毛衣湿了一大半,紧紧地贴在身上,冻得嘴唇发紫。
“李大哥,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得赔死。”
她一边说,一边用毛巾擦着头发。
“没事,邻里邻居的,搭把手的事。”
我喘着粗气,坐在塑料凳子上。
她走过来,拿了一条干毛巾递给我。
“赶紧擦擦吧,别冻感冒了。”
我伸手去接,却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
冰凉的。
我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冲动,反手握住了她的手。
周芸愣住了。
她没有挣脱,只是抬起头看着我。
驿站的灯光一闪一闪的。
外面是纷纷扬扬的大雪。
屋里很安静。
只能听到水滴落在地上的滴答声。
还有我们俩越来越重的呼吸声。
我看着她湿漉漉的头发。
看着她苍白的脸。
那种被压抑了很久的生理冲动。
像火山一样爆发了。
我想把她抱进怀里。
我想感受一个鲜活女人的温度。
我的手稍微用了一点力,把她往我这边拉了一下。
周芸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她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
她没有反抗,甚至身体有些微微的前倾。
那一刻,我知道,只要我再往前迈一步,这层窗户纸就彻底捅破了。
只要我迈出这一步,我这个五十八岁的老男人,就能重新尝到青春和激情的滋味。
我的心狂跳着,像一面擂紧的战鼓。
可是,就在我的手快要碰到她的腰时,我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那铃声在安静的屋子里显得极其刺耳。
像是一盆冰水,直接从我的头顶浇了下来。
我猛地清醒过来,像触电一样松开了周芸的手。
周芸也往后退了一步,脸色通红,转过身去假装整理纸箱。
我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屏幕上闪烁着“李萍”两个字。
是视频通话。
我不敢在驿站里接,指了指门外,声音有些发颤。
“我……我接个电话。”
我逃一样地冲出了驿站。
站在漫天的大雪里。
深吸了好几口冰冷的空气。
努力平复着狂跳的心脏。
按下了接听键。
屏幕上出现了李萍的脸。
她看起来很憔悴,眼袋很重,头发有些凌乱。
“老头子,干嘛呢?半天才接。”
“没干嘛,在楼下溜达呢。”
我撒了个谎,不敢看她的眼睛。
“下这么大雪你溜达什么!神经病啊,赶紧回家去,冻出个好歹来谁伺候你!”
李萍在那头没好气地骂着。
就在这时,屏幕里传来小孙子的哭声。
李萍赶紧转过头去哄孩子,一边拍着一边对着镜头抱怨。
“这小祖宗,白天闹晚上闹,我这把老骨头都要散架了。你儿媳妇倒好,下班吃完饭就躲进屋里玩手机,全扔给我。”
她叹了口气,揉了揉僵硬的后脖颈。
“老头子,我这腰这几天疼得厉害,贴了膏药也不管用。早知道来这受洋罪,我就不该答应。”
看着屏幕里那个满脸皱纹、一身疲惫的老婆,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
这就是我的妻子。
那个陪我吃了三十年苦,为我生儿育女,现在为了这个家,跑到几百公里外给别人当免费保姆的女人。
她年轻的时候也漂亮过,也鲜活过。
三十年前,她大冬天在冰水里洗一家人的衣服,手冻得通红;二十年前,为了攒钱买现在这套房子,她两年没买过一件新衣服;十年前,我得了一次急性胃出血,是她在医院连着熬了半个月的夜,硬生生把头发熬白了一半。
而我现在在干什么?
我在趁着她不在家,对一个别的女人动心思。
“老伴。”
我喉咙发紧,声音有些沙哑。
“咋了?嗓子怎么哑了?是不是感冒了?”
李萍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
“没事,刚抽了根烟,呛着了。”
我强忍着心里的酸楚,
“你……你腰疼就别死撑着,跟儿子说,让他带你去医院看看。实在不行,就买票回来,咱们不带了。”
“净说胡话,我不带谁带?请个保姆一个月得五六千,儿子房贷那么重,哪出得起这笔钱。”
李萍白了我一眼,眼神里却透着一丝温暖。
“行了,不跟你说了,小祖宗又拉了,我得去洗尿布。你一个人在家好好的啊,别舍不得吃。”
视频挂断了。
我一个人站在雪地里,手机还停留在黑色的屏幕上。
膝盖上的伤口这会儿开始钻心地疼,身上的棉裤已经结了一层薄冰。
寒风吹过,我整个人抖得像个筛子。
我回头看了一眼驿站亮着的灯。
周芸的影子倒映在玻璃上,显得那么孤独,又那么诱人。
但我知道,我不能再进去了。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生理上的好感,是动物的本能,遇到年轻的、好看的、温柔的异性,谁都会心动。
这藏不住,也不丢人,因为这是人的天性。
但人之所以是人,不是畜生,就是因为我们有底线,有责任,有几十年的恩义。
这大半辈子,我和李萍吵过、闹过、冷战过。
我们早就没有了年轻时的激情,看到对方的身体也不会再有一丝波澜。
可是,我们的命早就长在了一起。
那是三十年一锅碗瓢盆的交响,是生老病死的相互搀扶,是把工资卡交到对方手里的绝对信任。
周芸能给我一碗热汤面,能给我身体上的悸动,但她给不了我这份沉甸甸的历史。
如果我今天为了这份新鲜感迈出了那一步。
我毁掉的不是一个家庭。
而是我自己这大半辈子建立起来的所有的尊严和底气。
我会在儿子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我会在李萍面前永远是个罪人。
到了我这个岁数,犯错的成本太高了,高到我拿命都赔不起。
我跺了跺脚上的雪,隔着玻璃门,对着周芸的影子喊了一声:
“大妹子,弄完了早点回去休息吧,我先上楼了。”
没等她回话。
我转身走进了风雪里。
一瘸一拐地往家走去。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驿站。
遇到要寄拿快递,我都去稍微远一点的另一个代收点。
周芸也给我发过微信。
问我是不是生病了。
怎么不去取快递了。
我狠了狠心,回了一句。
“最近没网购。大妹子,你自己多保重。”
然后,我把她的微信删了。
不是我无情,是我不敢高估自己的人性。
人老了,最好的自律就是不把自己放在诱惑里。
今年过完年。
出了正月。
李萍从省城回来了。
亲家母身体好转,接手了带孩子的活儿。
李萍终于解脱了。
她进门的时候,还是提着大包小包。
“哎呦,可累死我了。这老胳膊老腿算是废了。”
她把包往地上一扔,瘫坐在沙发上。
我走过去,给她倒了一杯热水。
她环顾了一圈屋子。
“地板怎么这么脏?冰箱里还有菜吗?你这几个月怎么过的,衣服上这股子油烟味!”
她刚歇了没一分钟,嘴里的唠叨就开始了。
换作以前,我早就烦了,肯定要回嘴。
但那天,我没吭声。
我看着她喋喋不休的嘴。
看着她粗糙的手。
心里只觉得无比的踏实。
这就是生活。
没有任何滤镜,充满了鸡毛蒜皮,甚至有些无趣和厌烦,但这才是能稳稳当当踩在脚底下的日子。
我走过去,拉过她的一只手。
李萍吓了一跳,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
“干嘛你?老不正经的。”
“没事,就是想看看你腰贴膏药没。”
我没松手,稍微用力捏了捏她的手心。
其实,关于周芸的事,李萍永远都不会知道。
那个大雪夜的驿站,那种差点失控的生理好感,连同那段危险的悸动,都被我永远地埋在了五十八岁这个冬天的雪地里。
我现在每天早上起来。
去早市买李萍爱吃的小白菜;晚上吃完饭。
陪着她在小区里溜达一圈。
偶尔经过那个驿站。
看到周芸在里面忙碌。
我心里还会有一丝波澜。
但我已经能很平静地走过去,目不斜视。
兄弟,今天跟你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一句话。
男人不管到了多大岁数,只要还喘气,那点花花肠子和生理上的好感就不会死绝。
但好感归好感,生活归生活。
年轻的时候,我们为了爱情可以奋不顾身;但老了以后,我们要为了责任和恩义,学会克制和闭嘴。
因为有些错,年轻的时候犯了,还能重新洗牌;
老了要是犯了,那就是晚节不保,家破人亡。
来,喝酒。
干了这杯,回家给老婆做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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