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此次《意见》信息量极大,从宏观层面优化房地产信贷体系,更好满足房地产合理信贷融资需求,同时积极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重要内容如下:
1.建立房企开发贷款主办银行制度。
2.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从30年延至40年。给予借贷双方更大自由度,具体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
这是此次 《意见》中极为重磅的一个政策:在本金利率一致的情况下,40年的贷款月供压力更低,这进一步降低了购房门槛,缓解了购房者的现金流压力,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消费的提振。
一个23岁的小伙大学毕业后努力两年,25岁的时候背上40年房贷,到了65岁正好结清房贷的同时还迎来了退休的生活......
3.先拿房再还款。此次 《意见》要求所购新建住房实行现房销售的,个人住房贷款应在销售备案后发放;实行预售的,应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确保购房人“能拿房、再还贷”。
这个政策对于这几年买到问题楼盘的业主深有感触。
4. 给予银行债务重组更大自主权。对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阶段性失去收入来源导致还款困难的,商业银行可以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贷款展期、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这几年经济下行,法拍房数量屡创新高,不少银行都直接下场开始卖房子了。此次《意见》能够缓解法拍房市场的供应增加的同时,减少银行的账面亏损。
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意见》)。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要求: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推动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2.支持合理融资:支持上市房企再融资以及综合运用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工具收购涉房资产。
3.优化监管。
4.防范化解风险。落实“四早”要求,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涉资本市场风险预研预判机制,加强股债基监管联动。平稳有序做好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市监管,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配合地方政府推动房地产违约债券处置出清,丰富多元化房地产债券风险处置机制。
当年融创债务爆之前近半年的时间没有从公开市场融到一分钱,这次资本市场再次对房企开放了入场的门票。
此次组合新政未见之前市场上盛传的贷款贴息政策,更多的透露出的是时间换空间的意图:给购房者更多的时间来上车,给房企更多的时间来置换开发贷,给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松松绑。
现在时间的指针再次回到了低首付、低利率、低月供的时刻。房价有望整体稳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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