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堪称房地产行业历史性第一天,基本制度被全面修订、重构了!
先是住建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堪称1994年以来,商品房销售制度最重要的一次变革。
对此,我在公众号“刘晓博说楼市”进行了解读,大家可以去那里阅读。
随后,央行、金融监管局发布了一组重要文件,房地产金融的玩法也被重构了。主要变化是:
1、个人房贷最长期限从30年拉长到了40年。
最新发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贷款人应当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0年。
中国房贷最长期限在1997年的规定是20年,1999年放宽到30年,现在放宽到了40年。
2、贷款发放时点彻底重构:拿到房、再还贷。
未来如果你买期房,银行到项目竣工备案后才放款,支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如果买新房的现房,销售备案后放款至开发商在主办银行的账户;买二手房,落实担保后放款至合同约定账户。
这项规定,跟住建部等推行的“新出让土地,优先选择现房销售”一起,将全面保护购房者利益,防止烂尾和维权难。
3、还款能力审核适度放宽。
最新规定,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 ≤ 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 ≤ 60%。后者之前是55%,有所放宽。购房者加杠杆的空间略微加大。
最新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还在首付真实性核查、抵押制度、展期规则、押品年检等方面做了更为细化的规定,相当于一部"房贷基本法"。
此外,还印发了《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构成了房地产金融政策组合。
首次设立了房地产信托量化集中度红线,过去只有窗口指导、没有明文数字,这次一口气定了三条硬指标:房地产信托从 "信托公司主要业务" 被降级为 "小体量合规业务"—— 一家信托公司管理 1000 亿信托,房地产信托最多做 50 亿。
总之,今天是中国房地产基本制度被重塑的一天。
购房者是最大赢家:未来将以现房为主,拿到房子再还贷款,烂尾风险大幅降低,权益得到保障;还款可以拉长到40 年,月供有所降低。
开发商普遍面临资金压力,中小开发商可能被挤出市场,这对于头部开发商是利好;开发商拿地会更谨慎,楼市供应量变小,有利于房价企稳;地方政府卖地收入下降,地方财政面临重塑。房地产信托大幅收缩,部分公司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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