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深夜在街头看到父亲对女儿拳打脚踢,刘某两次上前将这名父亲放倒在地,致其轻伤。后来,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刘某随后上诉,二审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2026年8月18日,该案件重审开庭,后休庭、延期审理。8月28日,当事人刘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近期网上出现大量造谣诽谤他的帖子,为此他向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聊大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正式立案。
现代快报记者在一审判决书中了解到,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5月26日23时50分许,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某小区南侧小广场,朱某因其女儿不听妻子劝阻离家,用脚踢踹其女儿。被告人刘某与其朋友赵某路过看到后来到现场,朱某的妻子纪某向二人摆手示意不要管,这时朱某仍在用脚踢其女儿,纪某告知二人这是家务事劝其离开,刘某与赵某还是走向前,此时朱某停止殴打其女儿,转身走向刘某与赵某,并与赵某发生言语冲突,刘某趁朱某不备将其绊摔在地,并用手扇朱某的脸部,后再次将朱某绊摔,致其受伤。2025年11月,该案由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6年5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8月28日,刘某对现代快报记者提到,近期网上出现了大量不实甚至造谣诽谤他的帖子。“说我当天喝了酒,不让女孩回家;还说我是台球厅老板,说那个女孩是擦边陪练;甚至说我是本地的地头蛇……”刘某称,上述相关内容都是假的,“当天我和朋友只是路过,和女孩根本不认识,只是看到对方被殴打才想要上前制止。”
刘某称,事发前他确实筹备想要开一个台球厅,“筹备了小半年,刚交完2万元定金,门店都没装修,而且事发当天我也根本没有喝酒,地头蛇说法更是无稽之谈。”
在刘某提供的相关证据中,记者看到相关帖子主要来自同一网络平台,其中有帖子浏览量超50万次。“很多网友不明真相跟风起哄,已经对我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为此他决定报案处理。
28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就此事向聊大派出所进一步核实,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表示不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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