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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赖芳杰 杨霁月 视频剪辑 何宏杰
据新京报,孙宇晨身处境外,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起诉景甜及其父母,涉案标的三千余万元,案件已立案受理。受理之后,被告方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该异议尚在法院审查,案件并未进入实体审理。
这起纠纷冲上网络热搜,各类碎片化记录、片段化叙事在网上流转,各种版本的故事众说纷纭,舆论场众声喧哗。不少网友被网络流传的细节牵动情绪,急于对款项该不该返还、各方孰是孰非提前下判断。但需要厘清,网络上的纷繁叙事,不等于法律事实,热搜上的是非推演,不能替代法庭的证据质证。
从法律程序来看,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财产纠纷管辖主要看被告住所地,不以原告身处何地作为受理障碍。即便原告身在境外,只要被告住所地位于国内,就有权委托代理律师提起诉讼,走涉外民事诉讼流程,立案本身符合程序规定。
但立案不等于管辖已成定局。管辖权异议,是法律赋予被告的正当诉讼权利。法院需要结合被告居所、款项交付、纠纷发生背景等多重法律连接点,对管辖依据作出实质审查,当事人不服裁定还可以上诉。整套程序只解决案件该由哪家法院审理,并不回答3000万婚约财产是否应当返还这一实体问题。
现实中,公众很容易把网络传闻、个人情绪带入案件讨论,用舆论想象代替司法判断。要看到,网络叙事可以呈现片段感受,却完成不了证据核验、法庭质证这一套严谨司法流程。舆论可以关注案件进程,但不能越位“舆论断案”,不能用网络喧嚣干扰司法程序的推进。
越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民事案件,越要守住程序正义的底线。立案只是诉讼的起点,远不是是非的终点。面对网上各路纷乱的说法,公众更应当保持理性,把事实甄别、是非评判交给法庭,一切以生效司法裁判为准,让纠纷回归法治轨道,不让流量叙事裹挟法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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