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2026年8月29日发布公告,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长春凯美斯制药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凯美斯制药拟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承租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二区一期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暂定建筑面积为67565.48㎡,实际面积以最终竣工测绘报告为准,租赁期限合计10年。本次交易定价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首年租金市场价值3696.77万元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整体含税价格为36967718.33元,租赁期内采取阶梯租金形式收取,后续每三年将重新开展租金评估并调整租金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年年初至披露日长春高新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20955.62元,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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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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