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立足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节点,提前部署、靶向发力,紧扣执法主体确认、办案规范、普法宣传、司法衔接、调度保障五大任务,打出一套贯彻落实“组合拳”,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全面夯实执法根基。
赋权明责,让执法有“身份”。生态环境法典赋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独立执法主体资格,“谁来执、怎么执”必须先厘清。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全市9个旗县区分局及稀土高新区资源环境局执法主体资格核定与公示,目前已全部确认到位。主体明确了,法制审核也不能缺位,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同步推动各分局组建法制股,配齐10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办案与审核职能分离——查案的不审案、审案的不查案,从组织架构上为分局独立执法筑牢第一道防线。
统一模板,让办案有“标尺”。生态环境法典新增条款多、执法权限有变化,基层办案最怕“各唱各的调”。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据此制定印发统一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修订完善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案卷归档等5大类32套标准化执法文书模板,让全市执法办案“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时,不让制度停在纸面上,组织开展文书实操演练3场,预审案卷28卷,在实战中找问题、补短板,不断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
练兵赋能,让队伍有“底气”。生态环境法典已落地施行,如何破解执法人员的本领恐慌?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培训+实战”双向发力,精心组织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班8期,参训执法人员410人次,培训覆盖率达100%,并重点围绕新增处罚种类、证据规则、办案流程等开展案例研讨和实操教学。执法既要“严”,也要“暖”,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养的同时,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还组建普法宣讲队伍,深入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开展送法入企活动22场次,服务企业236家,现场答疑企业环境管理难题87项,把法律条文变成企业听得懂、用得上的“环保指南”。
多方联动,让衔接有“通道”。生态环境执法从来不是“单打独斗”。全市9个分局及稀土高新区资源环境局主动对接属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全部建立常态化会商、线索移送、非诉执行协同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召开公检法司环境执法联席会10次,明确行刑衔接证据标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复议答复协作事项,有效破解证据认定、案件移送、执行落地等实务堵点,“执法+司法”协同治理格局加速形成。
闭环调度,让基层有“支撑”。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分局承接新执法权,难免遇到权限边界不清、办案程序不熟、文书适用不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每半月开展一次调度,已累计调度8次,收集各类问题6项,当场答复解决5项,其余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通过问题收集、研判、反馈全闭环,让基层执法人员“遇到难题有人答、碰到困惑有人帮”,保障分局执法权平稳有序过渡。
生态环境法典已正式施行,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为新起点,常态化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业务指导和实战练兵,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依法行政能力,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护全市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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