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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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诗城英才计划加快建设英才荟萃的人才强市若干意见(2026年版)》,将对人才购房补贴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一)对经认定符合我市重点产业目录及专项人才政策支持的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且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给予高层次人才30万—100万元、青年人才5万—11万元、高技能人才8万—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补贴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规划用途属于住宅。
2.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房屋网签合同签订人为人才本人或夫妻(可含未成年子女)。
3.人才须符合先来马留马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顺序要求。
(三)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后可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引进后需在5年内购房并完成补贴申请(人才引进时间: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以首次在马参保时间为准,高层次人才以首次在马个税纳税时间为准)。
二、个人申请流程
申请人通过马鞍山“诗城英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并上传以下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合同备案确认书、《马鞍山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高层次人才提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其中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审核通过后,在市住建局官网、马鞍山“诗城英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发放补贴资金。
三、资格复审
购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次年购房补贴发放,需自上年度公示后满1年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复核人才个税(高层次人才)或社保(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缴纳单位是否在重点产业目录、是否持续缴纳、房屋网签备案合同及产权登记是否转移、变更、注销等情况。其中人才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一年内与我市重点产业目录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均视为持续缴纳。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入选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项目公示前购房的,须在入选我市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项目并公示后按相关规定流程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二)首套房认定以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已办理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
(三)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次;申请补贴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金额;夫妻双方均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可以共同申请,叠加享受政策。已办理产证后在产权证另增加姓名的,新增加人员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四)自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申请人不得对申请补贴房屋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或变更(除增删配偶姓名外)、产权转移或注销登记,否则需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因个人原因,申请解除房屋限制的,不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五)2026年9月1日后来马留马就业创业的,入选人才库后申请购房补贴时所在单位须在重点产业目录。2026年9月1日前来马留马就业创业的,人才所在单位不受重点产业目录限制,须在2031年8月31日前进行购房并完成补贴申请。
(六)全市人才跨区县购房的,购房补贴具体落实工作由人才所购房屋归属地的住建或房管部门组织实施,人才单位所属地相关部门主动配合。
来源 |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 李志慧
校审 | 刘 鸣
终审 | 杜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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