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仰光省政府规划、经济与财政部长眉丹呐博士表示,在民楼住房转让出售过程中,无需向地主支付出售金额的2%,也无需地主签字才视为合法或合同才生效,这些事项在税务相关法律中并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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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26日举行的第三届仰光省议会第三次例行会议第九天会议上,针对马严贡镇区第二选区省议员吴昂别漂提出的关于民楼住房购房者、地主等相关问题,眉丹呐博士作出了上述回应。
吴昂别漂表示,仰光市部分公民楼住房在进行交易时,地主会要求支付售价2%作为“签字费”,若不支付,则会对买卖双方制造各种困难。他还表示,在民众中普遍存在一种错误观念,即认为买卖合同中必须有地主签字才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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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丹呐博士指出,税务相关法律中并未规定在民楼住房转让出售时需向地主支付售价的2%,也没有规定地主签字后才合法或合同才生效。
根据眉丹呐博士的说明,目前对于民楼住房转让出售,税务部门依据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以及从仰光市政委员会、城市与住房发展局等部门获取的信息记录,依法征收所得税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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