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26日丨金瑞矿业(600714.SH)公布,2010年5月,公司收到青海省财政厅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资金420万元,用于大风山锶矿I矿区民采残贫锶矿回收工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该项补贴与资产相关,计入递延收益(详见临2010-014号公告)。后因公司所属采选分公司停产、I矿区停止开采,该项目长期不具备实施条件。截止目前,上述递延收益账面余额为420万元,未发生摊销。
经公司向青海省财政厅沟通汇报,同意该笔资金原路退回。2026年8月25日,公司收到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收回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青财资环〔2026〕65号),要求自收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缴省级国库。公司将于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420万元补助资金的缴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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