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信用中国(陕西宝鸡)公示了对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
违法事实: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擅自施工。
处罚内容:停止施工;罚款五万元整。
处罚机关: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鸡市凤翔区地震局、宝鸡市凤翔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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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钟昱,是宝鸡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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