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1]GWCG[GK]2026006
二、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越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北里227号1501室
2,012,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厦门越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2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
2,012,4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王侦益
评审专家:
林家梁、林尧铭、郑伟、程碧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3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
(2)根据厦财采〔2020〕9号文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即按照(1)规定标准的90%计取。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
(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项目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6)投标人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6)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0592-22308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校园物业管理服务:2.803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服务项目延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采〔2023〕2号)规定,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中标人服务情况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珩路28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1385003923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楼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钰琼、黄雅祯、杜亚娟
电话:0592-2279306、2229570、22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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