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之间,古建筑旁,摩登大楼里,一部手机配一个主播,正成为越来越多景区的“标配”。镜头里有旖旎风光,也有往来穿行的普通游客——有人在打卡点摆好姿势准备拍照,回头才发现自己早已成了隔壁直播间的背景板;有人被主播特意拉近镜头,随后遭到弹幕里的陌生网友评头论足。一次普通观光游,误闯十余个直播间,如今已不是新鲜事。(8月20日《工人日报》)
面对游客的“被入镜”,不少主播自有说辞:景区是公共场所,人来人往是常态,拍风景时捎带拍到游客,实在难以避免;要挨个征得路人同意才拍摄根本不现实,总不能有人经过就立刻停播。更有主播坦言,直播讲究的正是真实现场感,有普通游客走动的画面才更吸引观众停留,全程只拍空荡的风景,直播间留不住人。还有人认为,我既没刻意丑化谁,也没拿游客肖像打广告,算不上侵权;游客要是真介意,躲开或者上前说一声就行,没必要上纲上线。
这些说法听起来似乎有几分道理,但落到游客身上,却是实打实的困扰。有人一条山路走下来,误闯十多个直播间,上前交涉只换来一句“看不清你的脸”;事后到平台举报,也迟迟等不到处理结果。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有人住带泳池的酒店度假,刷手机时偶然发现自己出现在酒店直播间,弹幕里全是对入镜游客身材的评头论足。本来出门游玩是为了放松散心,结果全程提防镜头,好好的假期彻底变了滋味。
而这种“非自愿入镜”带来的,远不止当下的别扭。直播画面随时可能被人截图、剪成短视频进行二次传播,游客的肖像可能在网络上长期留存,甚至被景区和商家拿来做引流宣传。如果画面暴露了游客的出行轨迹、同行人员等私人信息,还可能触及隐私泄露的雷区。从法律层面看,只要画面能清晰识别出具体个人的面部特征,未经同意便用于吸引流量,就已构成肖像权侵权——并非“没有直接营利”就能免责。
理顺这件事,关键在于为景区直播划出看得见、做得到的边界。
景区管理方应尽到提醒和管理义务,在入口、热门打卡点设置提示牌,通过广播循环告知直播规范,明确不得刻意对准路人拍摄,接到游客投诉要及时到场协调处理。主播则需要主动调整镜头角度,尽量避开游客面部,确需清晰拍摄特定人物时,必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平台同样不能缺位,应完善规则,细化路人肖像保护条款,开通快速投诉通道,接到举报及时核实处理,对屡教不改的违规账号采取限流、封禁等措施。
主播可以记录山水风光,游客也有权保有出行的安宁,关键是找好二者的平衡点。把镜头的拍摄边界划清楚,把事前的告知义务做到位,把游客的维权通道铺顺畅,景区直播才能真正成为展示风光的窗口,而非打扰路人的工具。尊重公共场所路人的肖像权,不把游客当作引流背景板,这既是社会文明的应有之义,也是公共场所精细化管理该有的样子。
作者 唐传艳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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